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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孃【情色經典文學60周年重現版】(18禁) 

Histoire 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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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名人推薦

情色是真正的道德,愛是她唯一的信仰。

身體就是她的靈魂——受多少痛,她的愛就有多重。

最動人的SM經典文學,睽違二十年重新出版!

文學史上第一本從女性角度出發,毫無保留描繪女性最深沉慾望的情色經典!

 

◎法國情色文學專家賴軍維副教授專文導讀

◎詩人顏艾琳/推薦。

◎ 1955年獲法國文學大獎「雙叟文學獎」(le prix des Deux Magots)

◎二十世紀70年代已譯為20多國語言出版,全球熱銷數百萬冊

◎經典情色電影原著:

1975年,《艾曼紐》導演賈斯特‧傑克金(Just Jaeckin)改編為電影上映。

1981年,日本異色大師寺山修司改編《O孃》拍摄電影《上海異人娼館》。

◆ ◆ ◆

­封面設計概念──

華麗而性感的蕾絲紋路襯底,隱約如人體流動的線條之上,

女主角的名字,O,是唯一被凸顯的object,也是女主角意識的覺醒。

而緊扣的金屬肚臍環是性的宣示也是束縛。

◆ ◆ ◆

.沒有一本書像《O孃》一樣,將關於女性形象的矛盾看法表述得如此出色……女人比男人的内心矛盾更强烈:她們既需要解放,又需要庇護所;既需要自由,又需要壓抑。(Faust, 83)

.對女權運動來說,沒有一本書比《O孃》更重要……如果不回答它提出的問題,女權主義運動就不能解決任何問題。(Marcus, 208-209)

像我們這樣的人,何必說愛。

靈魂的渴望,讓我用身體告訴你。

二次世界大戰後,法蘭西學院院士暨法國文壇名人尚.波朗(Jean Paulhan)聲稱自己發掘了一名偉大的女性情色小說家:波琳.雷亞吉(Pauline Réage)。1954年,《O孃》在巴黎出版,尚.波朗在序言中寫道:「終於,有個女人說實話了!」

O,是一個字母,象徵一個完全沒有個性與自我的字母;

O,是一個孔洞(orifice),象徵任何有權力的男人都可以進入的陰道;

O,是一個客體,代表完全被物化的女性;

O,是一個零,代表一個完全沒有身份的人。

《O孃》的性虐待和性歡愉情節在性解放之前的西方社會引起極大震撼,更以它冷靜自剖的知性筆調、豐富的想像力,晉身法國情色文學名著、世界情色文學經典。

「我是你的,你可以對我為所欲為。」O孃說。

只要他一個眼神,就能捆綁她,或解開她的繩索。她再也不是自由的了嗎?啊,感謝上帝,她再也不自由了。但是她感覺自己如此的輕盈,像雲端上的女神,像水中的游魚,在幸福之中喪失了自己。

臣服是她最大的支配。她為荷內而死,後為史蒂芬而生,更為自己而愛。

為了愛,時尚女攝影師O在一座封閉城堡內變身為性奴隸,一步步成為自己性慾的情婦,

在一場又一場肉體和心靈的歷險中,向至高的性歡愉徹底屈服,發掘自己無上的幸福。

《O孃》是傷風敗德的魔鬼,還是救贖的天使?你可以這樣讀驚世駭俗《O孃》:

▲哥德式色情文學的極致

打破淫穢色情作品與哥德式浪漫小說之間本來壁壘分明的界限。連從各種立場激烈反對此書的各界人士,也認可它的美學價值。

▲性別研究

激進女權主義者斥它極盡所能貶損女性的價值,自由主義女權主義者讚譽它是解放女性性慾的文學經典。

▲西方民主精神的反動

自由與平等的生活令人生膩,反而受到奴役狀態吸引;或是因為恐懼不自由平等的關係,於是用遊戲化的方式來處理這種關係。

▲接近宗教衝動的心理

從奉獻中重新發現純真,令自己與情人之間不再有自我意志的阻隔……這正猶如一種宗教衝動:在情人的意志下,她一步步抽空自我、超越了個性,終於得以安歇,對情人心生宗教一般的感恩之情。

▲精神分析的負罪感

佛洛伊德主張:在受虐的幻想中,「負罪感」扮演重要的角色。受虐者假想自己犯了罪,必須忍受痛苦與折磨來贖罪。O的負罪感來自過多的自我。每當她發現自我,就感到有罪。

▲靈與肉的關係

透過貶抑肉體,化身純粹的精神;透過對肉體的純化,達到神祕的精神境界。處於枷鎖中的身體訴說著自己的欲望,靈魂與精神從肉體中得到解放,也從文化禮教的限制中解脫……

 

 

【譯者簡介】

邱瑞鑾,當代法文翻譯名家,台灣台中人,東海大學哲學系、法國巴黎第八大學法國現代文學DEA(高等深入研究文憑)畢業。長年專事法文文學作品翻譯,譯筆信實流暢,致力呈現原著文風,譯著少而精緻,包括《可笑的愛》(作者米蘭.昆德拉特別指定全新法文版翻譯),《貓咪躲高高》、《綠色牝馬》,《潛水鐘與蝴蝶》、《位置》、《身分》、《小姐變成豬》、《金魚》、《戴眼鏡的女孩》、《一直下雨的星期天》、《第二性》((唯一法文直譯經典中文全譯本)。曾將十多年來每日進駐法國國家圖書館的讀書日記寫成《布朗修哪裡去了?一個普通讀者的法式閱讀》。

目錄

I 華錫的愛人

II 史蒂芬先生

III 安瑪麗和鐵環

IV 貓頭鷹

導讀

賴軍維/法國巴黎第四大學法國文學博士暨國立宜蘭大學外文系副教授

「我立刻意識到這本書將會是個革命」。

——讓-傑克.波威爾(Jean-Jacques Pauvert)

 

《O孃》是法國文學史上極為少見,且極為成功的女性情色文學小說。作者本名為安娜.德克洛(Anne Desclos),又名多米妮克.歐希(Dominique Aury),她使用波琳.雷亞吉(Pauline Réage)作為本書的筆名。雷亞吉出生在一個雙語家庭,自幼便能閱讀英法兩種語言。從巴黎大學後,她開始成為新聞記者。一九四六年進入法國伽利瑪出版社(Gallimard)擔任編輯後,她便以多明妮克.歐希這個名字發表著作,之後便一直沿用這個名字。法國著名文學家尚.波朗(Jean Paulhan)是她的同事兼情人,他認為女人是無法寫出像樣的情色文學。為了證明女人是有能力寫出獨特的情色文學作品她和將此文學作品當成情書送給尚.波朗,她便以筆名波琳.雷亞吉構思此書。此書於一九五四年六月出版。一上市後便引起極為廣泛的注意與極大的爭議,毀譽參半。一來是因為小說內容充滿了許多虐戀(施虐待與受虐)的情節,這些情節被官方認為違背善良社會風俗,而被起訴調查;二來是因為此書是以筆名出現,人們對於其作者真實的身份感到十分好奇。

當時對於作者的身份之猜測極多,也有不少人認為這本小說根本就是尚.波朗捉刀的,或是另一個男性作家寫的,因為一般的女性是寫不出如此自我放棄和沉溺在受虐快感的作品。媒體和知識界的熱烈討論引起當局的注意。一九五五年四月,法國內政部決議:不得向未成年銷售此書,同時禁止公開販售與廣告。法國當局只是希望限制該書的銷售,但是並未完全禁止該書的存在。同一年,該書獲頒「雙叟文學獎」(Le prix des Deux Magots)。在當時能夠獲得該獎是個了不起的事情,也是極為光榮的事情。最特別的是頒給了一個寫了一本驚世駭俗的情色小說的女性作家。獲頒此獎讓法國的知識界和讀者更想一探誰是真正的作者。

然而作者的真實身份一直沒有公開,作者始終非常低調,守口如瓶。直到一九九四年,作者在八十六歲的高齡時接受《紐約客》的訪問時,才公開坦承她是此書的作者和解釋寫作的動機:以小說的形式寫一封情書給他的情人尚.波朗。她曾表示:「我並不年輕,我並不漂亮。我必須找到其他武器。肉體並非是一切。武器也是存在於精神之中」。可見她想用她傑出的文思去得到她的愛人關愛的眼神。本書至今被翻譯成數十種語言,不僅成為女性情色文學的經典,也不斷引起學術界關於虐戀理論和女性主義的論戰。

《O孃》的「O」到底是甚麼意思?這是每個讀者都會問的問題。事實上作者並沒有賦予O這個字母太多意涵。O其實就是法文女性名字Odile的縮寫。用一個簡單的字母當成小說中女主角的代號,這個風格一方面跟作者本人低調,不願為人所知的風格極為相似;另一方面,將女主角的個人資料濃縮到最簡單的元素,這種風格也已經走出巴爾札克(Balzac)式的小說書寫模式,亦即針對小說人物的外貌與身世背景鉅細靡遺的描述之小說風格。另外「O」也可象徵「客體」(objet),代表一個完全被物化的女性,正如同O孃的地位;「孔洞」(orifice),象徵任何有權力的男人都可以進入的陰道;「一個字母」,象徵一個完全沒有個性與自我的字母;O也可以是個「零」,一個完全沒有身份的人。經過作者精心的布置,《O孃》從書名開始,就極為引人入勝,給予讀者一種全新的閱讀經驗。正如同波朗所言,此書是「迄今為止所有男人能收到的最熱烈的情書」。

《O孃》是一本關於虐戀(sadomasochisme)的經典之作。相較於法國十八世紀情色文學家薩德(Sade,1740-1814)所代表施虐狂和奧地利十九世紀情色文學家馬佐克(Sacher-Masoch,1836-1895)所代表的受虐狂,本書似乎有著極大的不同點。波朗和波琳.雷亞吉都熱愛薩德的作品,他們也許都有共同的念頭:薩德筆下的受害者如茱絲蒂娜(Justine)因受到施暴者的殘暴對待而感到痛苦萬分,但相反地,如果讓她在遭受這些殘暴對待還能夠樂在其中,這豈不是更為有趣?更有創意?在被奴役虐待的「幸福」也許能夠提供讀者更多的想像空間,和反映更多人性中不為人知的那面。此書揭露了幾個重要的議題:何謂愛情?甘心受虐的愛情是否比兩性平等的愛情更為強烈呢?和薩德的小說相比,本書的施虐快感部分少了薩德式的邏輯推理和施虐取樂的諸多規定;和馬佐克的小說相比,受虐者並不抗拒,並不挑戰施虐者的權力之正當性,亦不會根據黑格爾之辯證法,以挑戰「主奴關係」為手段將兩者之間的關係徹底反轉。主人永遠是主人,奴隸永遠是奴隸。O孃永遠是O孃,她永遠臣服在他的主(情)人面前。

在閱讀完這本書的手稿後,波朗便大膽預測這本書將會引起極大的回響。部分較為激進之女性主義聲稱此書嚴重貶低女性的價值,將女人的尊嚴踩在腳底,正如同波朗所說:「女人終於說出了真話」。但是自由派的女性主義則認為此書是女性性自主與性解放的至高表現,雙方相持不下。《O孃》整本書雖然充滿了性與暴力,但是全書幾乎都是環繞在男女的權力關係和女性的情慾解放。O孃對他的情人荷內(René)絕對的服從,只因為她認為服從可以換來情人的愛情與忠貞。荷內將其送到華錫(Roissy)接受SM女郎的調教,她被蒙上雙眼,用鎖鍊拴住手腳,遭到無情的鞭打,有時被迫戴上面具,甚至必須全裸見人,而且隨時都能被人所用。後來他將O孃獻給同母異父的兄弟史蒂芬(Stephen)。史蒂芬對O孃的虐待與侮辱更甚於荷內。史蒂芬甚至命令他人在O孃身上烙印和從陰部穿過鐵環。但是O孃始終甘之如飴,從未見其抗拒過,以致於到最後他接受史蒂芬而放棄了荷內。

作為一個女性作家,雷亞吉為什麼要構思如此一個將自我貶低和自我放棄到無以復加的地步的女人?絕對的順從是否真能維繫情人之間的愛情,或是作為誘惑的一種手段?女性究竟應該放棄身體的自主權?在此書中,作者提出了一種即為特殊的觀點:「在奴役中的幸福」,既不是薩德式充滿哲學論證的施虐快感,也不是受虐快感中奴隸一直在挑戰主人的地位,甚至想毀約不願再擔任奴隸的角色。在上述的施虐和受虐中,受害者都沒有快樂可言,只有痛苦和不幸。然而在此書中,O孃卻願意將自己完全的交付出去,將自己貶低到一個令人無法相信的程度。O孃認為只要他的愛人開心,無論是為她的愛人所用或是愛人所指定的他者所用,她絕對的奉獻讓愛成為無私的愛。或許表面上讀者看到一個喪失自我的O孃,然而放棄「自我意志」是否也是某種自我意志的實踐?沒有「意志」的意志是否符合了「在奴役中的幸福」?在這個問題的框架下,我們不禁要問「性別平等」是否是愛情的必要條件?當代性別平等的概念是否是幸福和快樂的保證?或許未必。當代過於強調自由和獨立,而忘記了男歡女愛的權力運作往往未必能觸及真正的快樂。

作者似乎一直在追尋一種類似「宗教」的「奉獻」。當一個虔誠的信徒在面對上帝時,當他把自己交付出去給上帝時,他不再擁有自我意志,無私的奉獻便是最大的喜樂。愛情往往不能用一般的理性去理解,表面上O孃因遭到虐待而受苦,但她只要一想到這是她的愛人所要的,她的內心便能達到某種說不出的平靜和幸福。對O孃而言,最難過的事情不是被性虐待,或是被無情的鞭打,被所愛的人拋棄才是最令人無法忍受的痛苦。或許,O孃在極端受辱的那一刻,她重新找到了她的自我。女權主義者當然無法認同O孃這種極端貶抑女性的思想。《O孃》不僅象徵了性解放,也代表著從「性」的行為中解放。O孃不僅解放了「性」,同時也被性「解放」。法國二十世紀文學家芒迪亞克(Mandiargues)認為此書並非是一般庸俗的情色文學作品,因為精神層面遠勝於肉體層面,此書甚至可說是一本「神秘的小說」。法國文學家巴塔伊(Georges Bataille)認為O孃的悖論(paradoxe)是一個「幻想者」的悖論。這個幻想者因為無法死去而正在死去(mourir de ne pas mourir),這幾乎就是一種殉道。O 孃透過貶低肉體,很可能只是希望愛情得以昇華。因此O孃的自我放棄正是一種自我的追尋與探索,一種受虐情懷的昇華。如果這個獨特性正是某些讀者所不能忍受的,那正是作者所要追求的。雷亞吉曾說:

——文學必須是一個前所未有的事件,不管寫的是甚麼,總之應該是別人寫不出的東西。作者本人甚至都意識不到,只有其他人才能聽出他的聲音,獨特的聲音。如果出於偶然,或者純粹是碰巧,您翻開一本這個人的書,您不是去讀他,而是聽到了他的存在,那您就是碰上了真正的作者。

 

情色文學的創作是法國保守五○年代的文人風尚,是一種「抵抗的文學」,更是一種向沉悶的文學風氣反抗的手段,而《O孃》則是作者寫給波朗的情書,是存在於兩人間的情色遊戲。作者以冷靜和簡潔的筆法去描述最火熱和最殘酷的情節,這種獨特性賦予本書極高的文學性。另外,作者所提出的愛情模式(奴役中的幸福)也非常值得當代人去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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