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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的40堂公開課(二版) ——從神話到當代暢銷書,文學如何影響我們、帶領我們理解這個世界

A little history of Liter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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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譯者 簡介

【作者】

約翰.薩德蘭(John Sutherland)

1938年生,倫敦大學學院現代英語文學系名譽教授,曾經教授各個階段的學生課程。編著有20多本著作。現居英國倫敦。曾任曼布克小說獎評審。近期另著有美國耶魯大學出版的《小說家:小說的294段生命史》(Lives of the Novelists—A History of Fiction in 294 Lives),獲得廣泛讚譽。

 

【譯者】

章晉唯

生於台北,台大外文系、師大翻譯所畢業。喜愛文學、電影、街舞和咖啡。出版譯作包括《古騰堡的學徒》、《錢途末路》、《負重》、《挑戰莎士比亞4:我就是夏洛克》、《白蜂巢》與《碟形世界》、《烈焰雙生》系列小說等。

目錄

第一章 何謂文學?

第二章 精采絕倫的開端:神話

第三章 為國家下筆:史詩

第四章 身而為人:悲劇

第五章 英國民間故事:喬叟

第六章 街頭劇場:神祕劇

第七章 詩人:莎士比亞

第八章 書中之書:《欽定版聖經》

第九章 解放思想:玄學派

第十章 國家崛起:彌爾頓和史賓賽

第十一章 誰「擁有」文學?:印刷、出版和版權

第十二章 虛構故事的殿堂

第十三章 旅人的荒誕故事:笛福、史威夫特和小說的崛起

第十四章 如何閱讀:約翰生博士

第十五章 浪漫革命

第十六章 敏銳的心靈:珍.奧斯汀

第十七章 寫給你的書:閱讀大眾的改變

第十八章 巨人:狄更斯

第十九章 文學中的生活:勃朗特姊妹

第二十章 被褥之下:文學和孩子

第二十一章 盛開的頹廢之花:王爾德、波特萊爾、普魯斯特、惠特曼

第二十二章 桂冠詩人:丁尼生

第二十三章 新大陸:美國和美國之聲

第二十四章 偉大的悲觀大師:哈代

第二十五章 危險書籍:文學和審查

第二十六章 帝國:吉卜林、康拉德、E.M.福斯特

第二十七章 劫數難逃的詩歌:戰爭詩人

第二十八章 改變一切的一年:一九二二年和現代主義作家

第二十九章 她自成一格的文學:吳爾芙

第三十章 美麗新世界:烏托邦和反烏托邦

第三十一章 魔術箱:以複雜敘事挑戰讀者

第三十二章 書頁之外:電影、電視和舞台上的文學

第三十三章 荒謬的存在:卡夫卡、卡繆、貝克特、品特

第三十四章 崩潰之詩:羅威、普拉斯、拉金、泰德.休斯

第三十五章 多彩多姿的文化:文學和種族

第三十六章 魔幻寫實主義:波赫士、葛拉斯、魯西迪、馬奎斯

第三十七章 文字共和國:無疆界的文學

第三十八章 罪惡的快感:暢銷書和芭樂書

第三十九章 誰最好?:文學獎、文學展和讀書會

第四十章 陪伴你一生的文學……和未來

內容簡介

★耶魯大學出版社知名「小歷史」(Little History)系列★

文學是一種娛樂

傳達生活的面貌、啟發我們去思考;

文學是一場辯論

討論我們的世界,當今的處境和該前往的方向。

閱讀文學,就是閱讀我們自己

◎「小歷史」:從精妙的小故事,看歷史的大格局

◎ 歡迎「註冊」英國最懂學生的文學教授為所有人開設文學公開課,充實你的人文知識!

英語文學研究權威、倫敦大學學院現代英語文學系名譽教授薩德蘭,融合數十年研究文學的心得與教授各年齡層學生的豐富經驗,為當今讀者篩選出構成我們今日文學面貌的最重要作品、作家,揭露隱藏在文學背後的故事、經典的閱讀重點、大師的創作理念,為你打好應對社會的人文學基礎!

◎推薦

東吳大學英文學系退休教授 王安琪

新北市立丹鳳高中圖書館主任 宋怡慧

國立蘭陽女中歷史教師 汪栢年

建中一叟 林明進

中山女高國文老師 黃月銀

政治大學英國語文學系兼任副教授 蔡佳瑾

輔仁大學英國語文學系副教授 劉雪珍

(依姓氏筆畫排序)

 

這一刻起,從文學的故事著手,開始懂得文學的美妙

透過它了解自己、了解世界

★不用專業術語,輕鬆活潑又富啟發性的文學通識讀物。

★將文學史的巨流河化為40篇語言精煉的生動小品文,逐一引介史上最偉大的文學家、思想家與其作品。

★一般讀者親近文學經典的最佳指南,文學愛好者深入閱讀的參考書單。

★英國藝術家Sarah Young原創精美木刻插圖,引領讀者的想像力飛馳。

˙柏拉圖說文學是危險的東西?!

˙史詩象徵國家的崛起,為什麼不是每個國家都有史詩?

˙希臘悲劇的關鍵在於英雄總是自己扣下扳機,令我們既憐憫他,又為自己而恐懼?

˙珍.奧斯汀筆下的世界那麼小,只寫女孩子如何覓得理想伴侶的故事,為何被現代讀者視為偉大的文學?

˙維吉尼亞.吳爾芙《戴洛維夫人》的開場,不過是一個人在路旁等著過馬路,為什麼要寫得這麼鉅細靡遺?

˙從《美麗新世界》、《1984》到《使女的故事》,反烏托邦小說正在預言我們的世界?川普當選美國總統,為何造成這類小說再度大暢銷、人手一本?

˙人生很荒謬,文學和世事一樣毫無意義,徒勞無功……卡夫卡、卡繆的厭世,為何不被視為「中二」,而被奉為「存在主義文學之父」、「荒謬大師」?

 

邂逅經典,有如人生第一場花火大會,

重讀經典,是一場再發現的驚喜旅程

不一樣的解讀,屬於自己的體會,和全世界讀者一起樂在其中!

 

■我們為什麼讀文學?

1.重讀。偉大的文學作品之所以偉大,是因為永遠讀不膩。不論你讀過多少次,永遠都有新的感動。

2.真理。每個文學作品多少都在問:「世間一切的意義為何?我們為何在此?」而作家用「想像力」來回答。故事背後蘊含宏觀的真理,藉此來理解人類生命的意義。

3.知識。珍貴的知識來自我們讀過的文學。如果我們讀得巧,彷彿能和古往今來最具創造力的人對話。

4.啟發。不論在人生什麼階段,偉大的文學作品永遠可以啟發我們。

 

英國文學研究權威約翰.薩德蘭,熟稔地打通古希臘神話、口述文學、中世紀文學、文藝復興時期文學,以及近代、現代與當代文學等人類文明史上各時期的文學發展概況,從《基爾加美緒史詩》、《貝奧武夫》,到《哈利波特》、《達文西密碼》與文學改編電影,以詼諧、輕鬆的語調向讀者引介各時期文學的關鍵詞,點評文學大家、知名作品與其在當時暨後世產生的影響,對作品本身提出易於理解的評論,並在其中穿插著作權、出版審查制度等與文學密切相關的法律概念發展,以及文學評論、書評的誕生對英語文學乃至於世界文學的深遠影響。

薩德蘭以他多年專業研究所形成的獨特詮釋角度,輔以教授過各種年齡層學生的經驗,平易近人且生動地切入文學史重大事件、各大文學經典,例如喬叟如何重塑了英語的表達,加上印刷術傳入英國、現代劇場的出現與流行,進而創造出讓文學蓬勃發展的條件,終於導致莎士比亞在16世紀末期、17世紀早期崛起於文壇,將文學世俗化,從而證明世俗化、商業化與崇高的思想價值、精湛的藝術水準可以完美相融。

另外又如解析現代主義的先鋒吳爾芙時,他透過《戴洛威夫人》的開場,引導讀者注意她的的語句如何隨著思維與動作從此處流淌他處、達洛威夫人的思想是以文字或意象的形態呈現(抑或兩者的結合),以及記憶與即時的印象是如何彼此影響、相互作用。

本書是一般讀者親近文學經典的最佳指南,也可以作為文學愛好者深入閱讀的參考書單,但其功用和意義遠不止於此。文學世界是現實生活的映射,在它看似虛構的表象裡包藏著一個真實的內核,為我們帶來靈感與啟示,幫助我們了解人生的意義。各個時期文學形態和價值命題的發展,更是當下社會的存在與心理面的折射,讓後世得以透過它們更具體地了解過去的世界。

作者序

想像一下,若你和《魯賓遜漂流記》(Robinson Crusoe)的魯賓遜.克魯索一樣,這輩子都將困在一座荒島上,你最想帶的書是哪一本?這問題出自英國廣播公司最久、最受歡迎的節目「荒島唱片」(Desert Island Discs)。這節目曾經在電台的國際頻道播送,觸及全世界的聽眾。

節目會先介紹來賓想帶到荒島上的八首歌,接下來主持人會問來賓兩個問題。首先是,若你能帶一個奢侈品,你會帶什麼?答案通常別出心裁,例如有的來賓選擇氰化物毒藥,有人則選擇把紐約大都會博物館搬上島。然後主持人便會問他們,除了《聖經》、任何宗教經典和原本就在島上的莎士比亞作品(可能是哪個服藥自殺的人留下的),他們會帶什麼書?

這節目於一九四二年開播。五十年來,我經常聽見來賓選擇文學名作來陪伴他們度過寂寞的餘生。有趣的是,珍.奧斯汀的作品近期最多人選擇,其次是《魯賓遜漂流記》。而在上萬次播出的節目中,來賓選出的書多半是他們已讀過的書。

 

重讀經典的樂趣

這點出了文學的重要特性。首先,大家覺得文學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事物。其次,我們雖然說「啃書」,但書不像餐盤上的食物,啃完之後不會消失,而且即使重覆咀嚼,滋味往往有如初次品嘗,絲毫未減。幾年前我上節目時,選擇了薩克萊的小說《浮華世界》(Vanity Fair: A Novel without a Hero)。這些年來,我為這本書編輯和撰文多次,肯定已看過不下百次。但就像我最喜歡的音樂一樣,每次重讀依舊讓我回味不已。文學的一大享受就是重讀。偉大的文學作品之所以偉大,便是因為永遠讀不膩。不論你讀過多少次,永遠都有新的感動。

如英文原書名所示,這是一本「文學小歷史」,但文學一點都不得小覷。它無遠弗屆,任何人窮其一生都看不完。我們頂多是能湊出一個饒富智慧的樣本,當中最重要的選擇就在於要怎麼編選。本書提供的只是建議,並非一本使用手冊(使用前請詳閱!),書中的每一句都在說:「很多人覺得這作品值得一看,但究竟如何還是得由你自己決定。」

對心思細膩的人而言,文學對他們的人生舉足輕重。我們從家裡、學校、朋友身上學到不少事,也從比我們睿智的人口中學到各種教訓。但事實上,有無數珍貴的知識是來自我們讀過的文學。如果我們讀得巧,自己彷彿能和古往今來最具創造力的人對話。閱讀文學,每一分、每一秒都很值得。這點不容置疑。

究竟何謂文學?這問題不好回答。要得到滿意的答案,必須從文學本身著手。最簡單的辦法就是拿「兒童文學」為例,畢竟那是我們呱呱墜地後,最早接觸到的文學作品。當然,兒童文學不是孩子寫的,而是寫給孩子讀的。大多數人最初都是在自己的房間裡,懵懵懂懂地漸漸踏入閱讀的世界(寫作則多半是到教室才學會)。最親愛的家人會為我們唸床前故事,或和我們一同讀書,從此展開穿梭書海一輩子的旅程。

隨著年歲漸長,我們會養成以閱讀為樂的習慣,一般而言是閱讀文學作品。許多人上床前都會拿本小說,或是聽英國廣播電台另一個長青節目「床前之書」(Book at Bedtime)。小時候,有多少人明明該睡了,卻仍穿著睡衣躲在棉被下,淘氣地拿手電筒看書?此時,我們面對外頭的世界—真實世界—所穿的服裝(相當於我們的戰袍),多半是塞在臥室另一頭的衣櫥裡。

 

納尼亞王國:既是想像也是現實

多虧了無數電視節目、電影和戲劇,大人小孩都熟知《納尼亞傳奇》(The Chronicles of Narnia)當中佩文西家族四個孩子的故事。為了躲避戰爭,他們逃到一間鄉下房子裡。當時是一九四○年代,戰火延燒到英國。在好心的寇克(Kirke)教授幫忙之下,他們才躲過倫敦大轟炸(「寇克」〔Kirk〕在蘇格蘭語中代表「教堂」,文學總是能加入一點象徵元素)。對孩子來說,真實的世界變得好危險。神祕的飛機穿梭天空,莫名四處殺人。戰爭蘊含各種政治、歷史和意義,要向孩子解釋並不容易。幸好文學能跨越年齡與人溝通,在此得以派上用場。

故事中,有一天下大雨,孩子們在寇克的大宅裡探險,發現樓上的房間有個巨大的衣櫥,年紀最小的露西獨自跑進了衣櫥中。不論各位接觸過的是《納尼亞傳奇》哪一個版本,我想大家都知道她在裡頭發現了什麼。那地方可稱為「另一個宇宙」,也就是想像中的世界,但基本上和倫敦一樣真實。無獨有偶,納尼亞也和燃起熊熊大火的倫敦一樣陷入危機。納尼亞不是個安全的地方,人類與獅子、女巫為伍,一般來說並不安全。

隨著故事發展,我們發現納尼亞不是露西作的夢,也不是「空想」(fantasy)。那世界真的存在,一切不只是在她腦中,而是像那個木質衣櫥一樣貨真價實,或是像八十五年前路易斯.卡洛爾的作品《愛麗絲夢遊仙境》裡那一面通往仙境的鏡子。但要了解納尼亞為何同時既是真實也是想像,我們必須了解怎麼消化吸收文學的複雜機制(兒童年幼時能憑直覺迅速接受這種知識,就如同理解語言)。

《納尼亞傳奇》是一則「寓言」(allegory)。換句話說,它用一物來描繪另一物,用完全不真實來描繪極度真實。即使現代天文學家告訴我們宇宙在不斷擴張,我們也永遠不會在當中找到納尼亞王國。那個世界純屬虛構,裡面的居民(甚至露西也是)都只是虛構人物,全部出自作者C.S.路易斯的想像。但無論如何,我們感覺在納尼亞龐大的虛構世界下,其核心藏著不變的真理,而作者肯定也希望讀者能心有所感。

說到底,《納尼亞傳奇》真正的主題是關於神學和宗教(其實C.S.路易斯不僅是小說家,也是神學家)。作者的故事背後蘊含宏觀的真理,藉此來理解人類生命的意義。不論多小的作品,每個文學作品多少都在問:「這一切的意義為何?我們為何在此?」哲學家、神職人員和科學家會以各自的方式回答。在文學中,作家利用的是「想像力」。

童年的床前故事《納尼亞傳奇》引領我們穿過衣櫥(和書頁),讓我們理解自己的身份和定位,並幫助我們理解人類要面對的各種無止盡困惑。不只如此,閱讀文學還以各種方式令我們得到快樂,並渴望讀得更多。小時候,我們藉納尼亞的故事看世界,長大之後,文學也能和生活相互輝映。比起在學階段,中年重讀《愛瑪》(Emma)或狄更斯的小說,會讓人既驚又喜,得到更多感觸。不論在人生什麼階段,或作品來源為何處,偉大的文學作品都能啟發我們。

接下來的章節,我們會一再發現活在這個黃金時代有多麼幸運—多虧了翻譯,我們現在能讀到的不只是「文學」,而是「世界文學」。本書中的眾多大作家要是知道今天大家所擁有的龐大資源,肯定羨慕不已。本書選錄的作品來自世界各地,如萬花筒一樣千變萬化,但它們有一個共通點:每個作品都像你手中這本書一樣擁有譯本。我由衷希望有朝一日你能找來一讀。

 

文學:美麗又危險的謊言

自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以降,不少人相信文學和其他衍生形式都相當危險(在柏拉圖的年代,包括戲劇、史詩和抒情詩),尤其是對孩子來說。文學讓我們脫離真實生活,並建構在謊言上—文學確實是美麗的謊言,也因此更加危險。如果你同意柏拉圖的說法,偉大文學激發的情感會蒙蔽澄澈的思考。若你讀狄更斯的《老古玩店》(The Old Curiosity Shop),看到天使般的小奈兒(Little Nell)去世的段落,肯定會雙眼含淚,不能自己,怎麼能好好討論孩子的教育問題呢?柏拉圖相信,思緒不清楚,社會便會出現危機。睡前與其給孩子看《伊索寓言》那篇關於安德魯克里斯和獅子(Androcles and the Lion)的故事,不如看歐幾里德的《幾何原本》(Geometry)。不過,當然啦,不論人世或人類都不吃這一套。伊索的寓言早於柏拉圖兩百年,內容不但好看,更傳授當時的人不少重要的人生道理,兩千五百年後的我們也依舊深受其惠。

所以,怎麼樣描述文學最好呢?基本上來說,文學即是白紙上一個個黑色的小記號的特殊排列組合。換句話說,那些記號就是「文字」。「文學」的意思就是以文字拼湊而成的事物。那串文字比魔術師的魔法來得更神奇。但更好的答案是,文學是人類表達和解釋周遭世界的心血結晶。我們不必全然同意書中的概念,因為最好的文學不只不會簡化人生,反而會拓展我們的心智與感受性,幫助我們理解複雜的事物。為什麼要讀文學?因為它能讓人生變得更豐富,沒有事物能與之比擬。文學讓我們更具人性。我們讀得愈深入,它愈能幫助我們。

內文試讀

1.〈身而為人〉——悲劇

具備完善形式的悲劇,代表著文學長年演化後的新高峰(有人更主張是文學的最高點):內容取材自神話、傳說和史詩,在其上加入「形式」。它們書寫於二千年前,作品語言今天鮮少人能懂,當中的社會和我們根本來自不同世界,那麼我們為何還要閱讀、觀賞這些悲劇呢?答案很簡單。埃斯庫羅斯(Aeschylus)、索福克勒斯(Sophocles)、歐里庇得斯(Euripides) 與其他古希臘劇作家之後,無人的悲劇能出其右。

不過話說回來,「悲劇」究竟是什麼意思?一台大型噴射客機墜機了。雖然不常發生,唉,但天有不測風雲。意外之中好幾百人喪生,國內報紙馬上以頭條報導。《紐約時報》頭版寫著:「天降悲劇:三百八十五人喪生」。《紐約每日新聞》標題更聳動:「三萬九千呎的驚恐事件:上百人遇難!」對於兩報讀者來說,這樣的頭條習以為常。

但我要請大家捫心自問:驚恐的事件和一場悲劇是否能相提並論?

 

經典悲劇《伊底帕斯王》

約二千五百年前,這個問題在一部戲劇中被鉅細靡遺討論過。它的作者是索福克勒斯,劇作是為雅典觀眾所寫。演出時間是在白天,位於一座戶外的石製圓形劇場,座位成排環繞著舞台。演員們戴著可能有擴音器效果的面具(personae),足蹬高高的長統厚底鞋(buskins),以便後排觀眾也能看清楚他們。演出的舞台音響效果,甚至比紐約百老匯或倫敦西區的劇院更好。如果你去一趟保存最好的埃皮達魯斯古劇場(Epidaurus),導遊會讓你坐在劇場最後一排,然後走到舞台中央劃火柴,而坐在遠處的你仍能清楚聽到劃火柴的聲音。

索福克勒斯的傑作《伊底帕斯王》(Oedipus Rex),故事是以一則古希臘神話為本。發生在過去的事,如今必須「作個了斷」。德爾菲(Delphi)的一名女祭司是著名的預言家,但她的預言也是出了名難以解讀。她預言,底比斯(Thebes)國王萊厄斯和王后約卡絲塔(Laius and Jocasta)會生下一個兒子,而這孩子將來注定弒父娶母,成為天理難容的怪物,底比斯少了他最好—即便這孩子是國王夫婦唯一的孩子,王位繼承在他死後將成為棘手問題。最後,小嬰兒伊底帕斯被帶到山中丟棄等死,但是他沒有死:先是被牧羊人拯救,之後又經歷一連串事件,科林斯(Corinth)的國王和王后收養了身世不明的他。眾神看似特別眷顧他。

伊底帕斯長大成人後,因為傳言他不是父親的親生子,再次請祭司解讀他的命運。祭司警告他,他注定弒父娶母,犯下亂倫之罪。伊底帕斯誤以為祭司指的是養父母,因此逃離科林斯,前往底比斯。在一條岔路上,他遇到另一頭駛來的一輛雙輪戰車。駕車人把伊底帕斯擠到路邊,令他惡言相向,駕車人出手重擊他的頭。就這樣雙方大打出手,伊底帕斯在盛怒下殺死對方,殊不知他正是自己的親生父親萊厄斯。這單純是一場道路糾紛,「一時衝動」而已。

伊底帕斯繼續走上通往底比斯的道路,渾然不知自己的命運。他先遇上人面獅身的斯芬克斯(Sphinx)。牠長年盤踞在山中,威脅著城裡的居民。斯芬克斯會向所有過路人出一道謎題,如果他們答錯便會死。這個謎題是:「什麼動物早晨四隻腳走路,下午兩隻腳走路,晚上三隻腳走路?」伊底帕斯是第一個答對的人。答案是「人類」:嬰兒四肢著地爬行,大人靠雙腿走路,老人則要多拄一根枴杖。斯芬克斯聽他答對便自殺了。底比斯城民對他無比感激,推舉伊底帕斯成為國王。他繼位後為了鞏固王位,娶了守寡的王后約卡絲塔。前任國王萊厄斯為何喪命仍是一場不解之謎,而這兩人便在不知情之下,犯下亂倫之罪。

伊底帕斯和約卡絲塔生下了孩子。他是個好國王、好丈夫、也是個好父親。但幾年之後,底比斯爆發一場神祕的恐怖大瘟疫,好幾千人喪生。非但如此,作物也屢屢欠收,女人無法懷孕。索福克勒斯的戲劇就是從這裡拉開序幕。底比斯城顯然陷入另一場詛咒。但究竟為什麼呢?這時,雙眼全盲的預言家特瑞西亞斯(Tiresias)揭露了背後的可怕真相:眾神懲罰這座城,全是因為伊底帕斯犯下弒親(殺死父親)亂倫(娶了母親)之罪。不論真相有多麼駭人聽聞,終究還是攤在陽光下。最後,王后約卡絲塔上吊自殺,伊底帕斯用妻子的胸針刺瞎自己雙眼,餘生行乞,成為底比斯最低賤的人,女兒安蒂岡妮(Antigone)則不離不棄陪他度過悲慘的餘生。

現在,回到我們一開始的問題:《伊底帕斯王》為何不只是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而是一個悲劇?而且,若要論悲劇,底比斯百姓的民不聊生、餓殍遍野,為何比不上一個精神崩潰的盲人乞丐?

 

亞里斯多德論悲劇

提出這些問題的,是古希臘最偉大的文學評論家:亞里斯多德是。他潛心研究悲劇,尤其是《伊底帕斯王》,並寫下《詩學》(Poetics)一書。雖然《伊底帕斯王》和它的許多譯本都是以韻文寫成,但亞里斯多德將書名取作《詩學》不代表他獨尊詩作,而只是以「詩學」一詞來稱呼文學的技巧,以分析文學的原理。在這本書中,亞里斯多德以《伊底帕斯王》為主要的例子來回答上述問題

他提出一個很有啟發性的矛盾問題當作起手式。比方說,想像你在劇院外遇到一個朋友,她才剛看完莎士比亞的《李爾王》(King Lear)。這齣戲和《伊底帕斯王》極為相似。 「妳喜歡嗎?」你問。「很喜歡。」她說。「這是我這輩子看過最好看的戲。」「妳這冷血的傢伙!」你罵她。「妳居然享受看到一個老人被邪惡的女兒折磨至死,還有另一個老人被弄瞎。妳說妳喜歡?妳下次乾脆去看血淋淋的鬥牛算了。」

當然,這根本是胡說八道。亞里斯多德指出,我們欣賞悲劇之美,觸動我們的不是其中的事件(故事),而是悲劇如何鋪陳(情節)。我們喜歡《李爾王》,不是享受殘酷的事實,而是其中的技法,也就是它的展現/演出(representation)—亞里斯多德稱之為「模仿」(mimesis)。因此,說自己「享受」並無不妥。

接著,亞里斯多德解釋了《伊底帕斯王》為何是悲劇。拿「意外」來說,隨劇情推演,我們漸漸會明白:悲劇中沒有意外。一切都預言過了—所以祭司和預言家才會是悲劇的中心角色。一切自有定數,事情將一步步走向既定的結局。我們當下也許茫然不察,但後來就會明白。正如亞里斯多德所說,當我們看到悲劇慢慢開展時,會感覺所有事件都是「必然且可能成真的」。在悲劇中,發生的事都是無可避免。但是確實明白命定事件背後的所有真相,對血肉之軀的人類來說總是難以承受的。於是,當伊底帕斯終於了解事情的來龍去脈,同時明白天命難違,他主動實現了預言家的另一項斷言:他是盲目的人。即使那只是個比喻,他還是將自己弄瞎了。人類無法承受沉重的現實。

藉著亞里斯多德的分析,我們像技師拆解汽車引擎一樣,拆解索福克勒斯筆下結構完美的悲劇。他分析,悲劇一定要是關於歷史上真實存在的上層貴族。皇室人物是最理想的題材(事實上,更古老的時代真的有某位國王叫做伊底帕斯)。亞里斯多德說,以奴隸或女人為悲劇的主角是一件荒謬的事。另外,他堅持悲劇一定要著重「過程」,而且不得失焦。暴力也不能搬上舞台。理想上,就如同《伊底帕斯王》,悲劇必須描述這個悲劇性過程的最後階段。悲劇關心的是棋局中的「殘局」(endgame),也就是結果。

 

悲劇英雄

現代法國劇作家尚.阿諾伊根據索福克勒斯的另一劇作改編了一部作品,內容關於伊底帕斯的女兒安蒂岡妮。說到他的改編版,他將悲劇情節形容為一具「機械」,每個零件彼此牽動連結,以達到最終的效果,就好比瑞士鐘錶內精密的機械「運作」原理。究竟是什麼機制讓悲劇得以運作呢?亞里斯多德說,每齣悲劇都必須有個觸發點,而悲劇英雄必須自己扣下扳機。他稱之為「悲劇性過失」(hamartia),通常勉強翻譯為「判斷錯誤」。伊底帕斯於盛怒下,在岔路口殺死令人惱火的陌生人,觸發了毀其一生的悲劇。他的脾氣暴躁,父親萊厄斯也是(畢竟有其父必有其子)。這就是伊底帕斯的「過失」或「判斷錯誤」,此舉有如發動汽車的鑰匙,啟動了一連串事件。這台車上路之後,最終將車毀人亡。它之所以令人膽顫心驚,是因為在日常生活中,我們都會犯下這樣的錯誤。

亞里斯多德特別敏銳地指出,觀眾在完整觀賞一齣發揮應有功效的悲劇之後會產生怎樣的回應。他認為悲劇能撼動人心—據他說,曾有懷孕的女人觀賞悲劇而導致早產,悲劇的力量由此可見一斑。他指出,悲劇尤其能讓人感受到「可憐和恐懼」。覺得可憐,是因為同情悲劇英雄的遭遇。感到恐懼,則是因為如果這一切能發生在悲劇英雄身上,那也可能發生在任何人身上,包括我們自己。

亞里斯多德的論證裡,最具爭議性的是他所謂的「淨化」(catharsis)理論。這個字無法翻譯,我們通常直接使用亞里斯多德的用語,最好的詮釋是「調和情感」。讓我們回到那位走出戲院的觀眾身上,她剛欣賞完像一齣像《李爾王》或《伊底帕斯王》這樣精采的悲劇。她會感到恍然大悟、思如泉湧。觀賞完舞台上發生的事,觀眾會感到全身筋疲力盡,同時又莫名振奮,好像經歷一場宗教洗禮。

與其將亞里斯多德所說的話奉為圭臬,不如將它視為一套工具。然而,即使相隔了千百年,為何《伊底帕斯王》今天依然能夠打動我們?舉例來說,我們就不苟同亞里斯多德對於奴隸和女人的社會觀;政治上,我們也不認為在國族歷史中,只有國王、王后和貴族值得一提。

有兩個可能的答案。其一是它就如同帕德嫩神廟、泰姬瑪哈陵 或是達文西的畫作,手法精湛,深具美感。其二是即使人類知識大量擴展,生命與人的處境對於思考之人來說仍然充滿神祕。悲劇直接面對這個謎團,檢視人生的大哉問:生命的意義為何?我們何以為人?就目的來說,文學體裁(genre)當中最具野心的便是悲劇。如亞里斯多德所言,悲劇無疑是最「崇高」的文學。

 

2.〈旅人的荒誕故事〉——笛福、史威夫特和小說的崛起

前一章探索了現代小說的「根」基,現在我們將提到它結成的第一棵熟果。丹尼爾.笛福(Daniel Defoe, 1660-1731)是《魯賓遜漂流記》的作者,這本書是眾人公認的英國小說之始。十八世紀上半葉和中葉裡出現多位作家,像是笛福、塞繆爾.理查森、亨利.菲爾丁、強納森.史威夫特、勞倫斯.斯特恩等。在這段期間,我們可以看到現代小說從人類說故事的各種方式中脫穎而出。

我們必須釐清一切從何開始。我們所謂的「小說」(novel,也指「新東西」),為何是此時在倫敦出現?答案是:小說是和資本主義在同一時期、同一地點開始發展,雖然兩者看來相距天差地遠,暗地裡卻息息相關。

 

「新人類」說故事的方法

不如這麼說吧。魯賓遜.克魯索漂流到島上,設法自給自足,這是新人類創立新經濟系統的過程。經濟學家經常拿他來說明何謂「經濟人」(Homo economicus)。若我們仔細研究笛福的小說,它反映了當時倫敦市的經濟樣貌,包括會計公司、銀行、商店、倉庫、辦公室和泰晤士河的港口。那是個屬於商貿冒險家、資本主義和創業精神的時代。你必須開拓自己的人生,就像白手起家的迪克.威廷頓。你一貧如洗來到城市中,也許能發現這裡遍地是黃金—也或許不行。中世紀的世界裡,農夫不能以成為騎士為志。但是就複雜的人事體系來說,社會階層流動反而是資本主義的主要特色。城市的小書記會希望有朝一日成為產業的領導者,或是像迪克.威廷頓,一躍成為倫敦市長。

就算從未讀過這本書,魯賓遜漂流到荒島上的故事,大概所有人都耳熟能詳。總之,以下是簡單的劇情大綱。一個年輕人和他從商的父親翻臉,身無分文到海上工作。經歷各種冒險之後,他成了貿易商,商品包括奴隸、咖啡和各種值得新、舊世界交易的物品。魯賓遜是「新時代的人」,生逢其時。

在一次出航前往巴西的途中,他的商船遇到暴風雨,所有船員都不幸罹難,他被迫在一座荒島上度過二十八年的歲月。他開拓了那座島嶼。登陸時,他除了身上的衣服之外什麼都沒有,最後離開島嶼時卻坐擁財富。他是怎麼辦到的?靠創業精神。他利用島嶼上的自然資源白手起家。而且,面對各種挑戰時,他從未喪失對神的信心。事實上,他相信這一切都是造物主的安排,而祂也贊成魯賓遜在島上的所有作為。這是神的成就,也是他的成就。

書首度在倫敦地區上市時,我們從《魯賓遜.克魯索的奇異冒險和人生》(The Life and strange and surprising Adventures of Robinson Crusoe)封面頁,便能知道小說作為新文學「類型」之所以成功的原因。一七一九年,第一批讀者看到它時,會先看到「魯賓遜.克魯索」這個名字,再往下讀會看到一行「本人親筆所寫」。笛福的名字並未出現。這本書宣稱魯賓遜的航行和冒險故事都是真實事件。許多第一次閱讀的人自然受到誤導,以為真有人叫魯賓遜.克魯索,而他在南美奧利諾科河(Oronoque River)出口處的一座荒島上獨自存活二十八年,並在那裡致富。

從它面世那一刻起,我們頭一次見識到已臻成熟的敘事傳統:寫實主義。這意味著,書中敘述雖然純屬虛構,但我們若不細究,根本無從分辨。笛福的小說令人混淆,大眾不知道這究竟是真實事件,或只是寫得幾可亂真。其實,這本書問世的四年前,曾有個水手意外漂流到荒島上。他當時的紀錄正如笛福的小說,成了暢銷作品。笛福顯然讀過這份紀錄。不過,那位水手在荒島上並未致富,甚至日子過得很難熬。那畢竟是人生,不是虛構故事。一七一九年,天真的讀者乍看封面頁,絕對想不到《魯賓遜漂流記》不是另一個「真實的」冒險家故事。

不知情的讀者看到《魯賓遜漂流記》的開頭段落,會以為這是一本真實的自傳。試讀以下段落,看你能否發覺它純屬虛構:

「我在一六三二年出生於約克市,家世算好,但我們家其實不是本地人,我父親的故鄉在德國不來梅,剛到英國時是在赫爾落腳。他靠經商買了塊地,後來離開那一行,定居約克市,並娶了我母親為妻。我母親娘家姓魯賓遜,是當地的名門望族,父母因此將我取名為魯賓遜.古魯茨涅爾。但英國人都亂唸我們家的姓,後來我們家族便被稱為……不,後來我們乾脆自稱「克魯索」家族,簽名也索性改了。於是,朋友也就這麼稱呼我了。」

這讀起來像是「真人真事」,主角是一個本來姓古魯茨涅爾、現在姓克魯索的人。隨故事推演,克魯索經歷了一連串刺激的冒險。這也是年輕讀者熱愛這本小說的原因。他差點淹死、被海盜抓住,還成了阿拉伯人的奴隸。他歷經千辛萬苦,最終成為南美的有錢人,擁有農莊(和奴隸)。但後來他為了賺更多錢而再次出航,卻失去了一切,獨自流落荒島。就最單純的敘述層次來說,這故事確實令人難以釋卷。在沒有補給,沒有其他人幫忙之下,我們的主角要如何克服萬難、對抗野生動物和食人族?但我們心底會暗自期待他成功。更深一層來說,克魯索便是如假包換的經濟人。他的故事就是關於財富和創造財富。如同精采情節和冒險故事,這主題同樣扣人心弦。

船難之後,克魯索趁著船還沒全毀、東西尚未沉入海裡之前,數次冒險回到船上。他乘著臨時打造的木筏,拿回了所有他希望未來能派上用場的物品。他鉅細靡遺地告訴我們他搶救了哪些東西,包括他在船長保險箱找到的三十六英鎊。雖然他知道在荒島上錢一無是處,也知道此舉形同偷竊,他仍把錢帶走了。這件事別具意義。什麼最重要?錢。這個事件再次提醒我們這件事。

接下來的二十八年,克魯索用他帶上岸的東西過活,並慢慢開墾島嶼。島上一切都是他的財產。他自立為島嶼之「王」。從這角度來看,我們可說《魯賓遜漂流記》是帝國的縮影,也象徵英國。該時期,英國正在全球不斷擴張帝國版圖。

許多年後,克魯索多了個夥伴,一個從附近島嶼食人族手中逃脫的當地人。克魯索因為是在星期五找到他,便將他命名為「星期五」,並讓他成為自己的僕人。這段情節的重點是,星期五是他的資產,更直白來說,他是奴隸。帝國永遠需要奴隸。

丹尼爾.笛福是英國文學中最令人關注、多才多藝的作家之一。在他漫長的一生中(以當時標準而言),不但寫過評論時事的小冊子,更曾經從商、投資當時還是新發明的股票。他也是政府間諜,還獲公認為「英國新聞業之父」,生前寫過幾百本書、小冊子和報刊。他的生活不曾富裕,偶爾觸犯法律,晚年生活幾乎窮途潦倒—但也是在這時期開創了我們現在所知的英文小說。維吉尼亞.吳爾芙要女人在艾芙拉.班恩墳上獻花,那麼我們便該在丹尼爾.笛福墳前獻上英鎊和紙鈔,因為他記錄了一個經濟人的故事

 

融合真實與幻想

小說是自由的,不必然侷限於笛福嚴格的寫實主義。小說也可以充滿「奇幻想像」,一方面維持寫實的外部結構,一方面又能像童話一般富有想像力。所謂「奇幻小說」的偉大開拓者,是強納森.史威夫特(Johnathan Swift, 1667-1745)。

史威夫特是愛爾蘭人,出身「新教優越階級」(the Ascendancy)。這是當時受英國人支持的愛爾蘭上層階級,因此得以在社會上享有大半愛爾蘭人口所沒有的特權。他一生多半待在祖國,被視為第一位偉大的愛爾蘭作家。他在都柏林三一學院受高等教育,後來成為學者。他頗具野心,遠赴英國擔任貴族的秘書,期待生涯能有進一步發展。這個時代,想進一步發展就需要有人資助。在那個世界,人還無法單打獨鬥。

史威夫特的資助者將他介紹給王室,灌輸他托利黨(Tory,後來的保守黨)思想,他也終生抱持此一立場。他最後取得了神學博士學位—因此大家通常稱呼他「史威夫特博士」—並受命為愛爾蘭新教教堂牧師。史威夫特博士講道多年,最後當上都柏林聖派翠克大教堂座堂主任牧師,但從未如願得到英國王室和政府重用。他為此憤恨不平,甚至口出惡言。他說他感覺自己「像洞裡的老鼠」。

一七二○年代,《魯賓遜漂流記》成為暢銷書時,史威夫特開始著手撰寫他的代表作《格列佛遊記》(Gulliver’s Travels)。和《魯賓遜漂流記》一樣,這本書在一七二六年出版時也佯裝成真實的「旅人故事」。當時不少人都上了當。書裡描寫了四段旅程。主人翁抵達的第一個地方是小人國「厘厘普」(Lilliput),當地的人體型嬌小,卻認為自己至關重要。史威夫特以此嘲諷安妮女王周遭的朝臣和佞臣。第二趟旅程,格列佛來到大人國「布羅丁那格」(Brobdingnag),居民是住在鄉村的巨人。這一回,換成主人翁在相較之下有如小人偶。史威夫特創造的四個國家中,布羅丁那格是最舒適的一個國家,一切都很老派和傳統,各方面都「不現代」。史威夫特痛恨進步。

這份厭惡在第三趟旅程中清楚可見。格列佛到了「拉普塔」(Laputa);西班牙文中,這個字代表妓女。那是一座科學化的理想國度,而史威夫特厭惡科學,覺得它毫無必要性,而且違背信仰。他在書中將當時的資深科學家刻畫成書呆子,還自找麻煩,試圖萃取小黃瓜中的陽光。這趟旅程中也寫到了「斯卓布拉格人」(Struldbrug),這群人永遠不會死,但也永遠在凋零,無止境地承受折磨和痛苦,心靈也衰弱不堪。他們身心靈盡皆崩潰,卻怎麼也死不了。一次次的旅程變得愈來愈可怕。

第四趟旅程最令人摸不著腦袋。格列佛來到了慧駰國(Houyhnhnm Land)。「慧駰」的發音代表馬嘶聲。這裡是由馬當家作主,人類被刻畫為隨地便溺、愚蠢骯髒的猿猴「犽猢」(Yahoo)。由於馬匹只吃穀粒和草,因此排洩物氣味較不刺鼻。喬治.歐威爾(George Orwell)認為,這裡或許可以一窺史威夫特對於生命中孰可忍、孰不可忍的奇特見解。當然,馬匹沒有科技、機構、「文化」和文學,所以在慧駰國也沒有這些東西。然而,這裡很顯然是史威夫特所刻畫最接近「烏托邦」的地方。他對人類未來不抱太大的希望。

和魯賓遜的冒險一樣,《格列佛遊記》以創新的方式將真實和幻想融合,為後續幾世紀的無數小說開拓了一條康莊大道。對所有人來說,想在美好的虛構故事世界裡展開一段冒險旅程,這兩本書是最好的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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