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二○○四年,兩位知名驚悚作家孕育出一個夢想,這兩人分別是蓋兒.林德斯[註一]和大衛.莫瑞爾[註二]。當時他們的事業都十分成功,卻總覺得少了什麼。放眼望去,推理小說有美國推理作家協會,恐怖小說有恐怖作家協會,羅曼史作家協會的會員更是數以千計。
每種類型小說都有協會。
唯獨驚悚作家沒有。
於是蓋兒和大衛決定創辦一個。
一切都始於二○○四年十月九日,而這個小小的開始,後來發展為國際驚悚作家協會(ITW)。今日,ITW的會員超過兩千五百人,分別來自全球四十九個國家,其中有八成是目前仍持續創作的驚悚作家,其他則包括產業專家、經紀人、編輯和書迷。每年七月,ITW都會邀集會員在紐約舉辦驚悚小說節,這個活動也稱得上是驚悚作家和驚悚小說愛好者的夏令營。每年ITW都會頒發各個項目的獎項,如今這些獎項已成為驚悚作家夢寐以求的大獎,因為它們是由同業人士所創立和頒發的。
ITW打從一開始就致力於創新,從不想追隨別人走過的道路。因此在二○○七年,會員暨知名英國驚悚作家大衛.休森(David Hewson,1953~)提出免收會費的建議之後,這個建議立刻被採用,只要作家會員的作品是由ITW所認可的出版社(超過數百家)所出版,那麼就無須繳付會費。
但如此一來,ITW要如何維持運作、支付開銷呢?
答案來自一個創新方式。
那就是由ITW自行編輯小說,賣給出版社,收益拿來維持營運。
這種作法風險很高?的確。而且非常有種?那是當然。
但這個構想正投其所好。
ITW的第一本作品是二○○六年出版的《驚悚》(Thriller),這也是史上第一本驚悚小說選集(還記得ITW的精神是不走別人走過的路嗎?),由三十三位會員貢獻他們所寫的故事集結而成。ITW會員詹姆斯.派特森(James Patterson,1947~)同意擔任編輯,成果就是這本史上最暢銷的小說選集,全球銷量超過五十萬冊。這本創始小說的收益不僅替ITW提供初期的營運經費,更替協會帶來自信。接著ITW在二○○九年推出《驚悚二》(Thriller 2),二○一二年推出《愛是謀殺》(Love Is Murder),並延續這個創新主題,出版第一本專門寫來作為有聲書的《蕭邦手稿》(The Chopin Manuscript),獲得廣大迴響與成功。這本有聲書由舉世無雙的ITW會員傑佛瑞.迪佛擔任編輯,並獲得二○○八年度最佳有聲書的殊榮。之後出版的《紅銅手環》(The Copper Bracelet)有聲書同樣非常成功。此外ITW也推出非小說《百大必讀驚悚小說》(Thriller: 100 Must-Reads),由大衛.莫瑞爾和漢克.衛格納(Hank Wagner)負責編輯,持續在書迷之間口耳相傳。另一位ITW會員、傳奇作家R.L.史坦恩(《雞皮疙瘩》系列作者)則以《恐懼》(Fear)一書,引領協會跨入青少年的世界。每年ITW都會護送一批初出茅廬的驚悚作家通過他們備受挑戰的第一年,這也就是所謂的「出道作家計畫」。《驚悚處女作》(First Thrills)由ITW創始會員李.查德負責編輯,是二○一一年出道的驚悚作家小說選集。
ITW交出了漂亮成績單。
這些作家兼編輯貢獻出他們的時間,作家貢獻出他們的作品。ITW出版品所賺的每一分錢幾乎都進了協會的財庫。
本書也是一樣。
我很早就加入了ITW,我也認同蓋兒和大衛的作法,而現在該是讓驚悚作家攜手創作的時候了。我一直在等待這個計畫的出現,讓我可以更深入參與協會運作,因此當我被問到是否願意擔任《對決》的編輯時,我一口答應了。
這整個構想都讓我興味盎然。
把傳奇作家和傳奇角色湊在一起,讓他們同台較勁,一般來說是不可能的任務,因為每位作家都和各自出版社簽有合約,要讓分屬不同出版社的作家合作,結合筆下人物寫成故事,再由一家出版社出版,從法律合約的角度來看幾乎是無法成立的。因為最後要由誰來出版呢?這怎麼樣都擺不平,而且雙方都不會讓第三家出版社來負責出版。唯獨一個方式能夠達成這個不可能的任務,那就是沿用ITW的運作模式,故事由作家貢獻,收益全歸ITW所有。
因此這本短篇故事集稱得上是一生一次的盛會。
本書所有作家都是ITW會員,他們全都共襄盛舉,熱情參與這項計畫。當我得知曾經和詹姆斯.派特森共同編輯《驚悚》的史帝夫.貝利將提供協助,擔任本書的執行編輯時,我感到興奮無比,他替這項計畫帶來了莫大的凝聚力。史帝夫,感謝你所有的付出。
在此也感謝所有貢獻故事的作家。
否則大家怎麼看得到傑佛瑞.迪佛筆下的鑑識神探林肯.萊姆,遇見約翰.桑德夫筆下的路卡斯.戴文波?或是私家偵探派崔克.肯錫走進警探哈瑞.鮑許的世界?更別說是史帝夫.貝利筆下的卡騰.馬隆和詹姆士.羅林斯筆下的葛雷.皮爾斯,他們的粉絲已經吵著要看他們同台演出好幾年了。接著還有李.查德筆下的傑克.李奇在波士頓的酒吧和喬瑟夫.芬德筆下的尼克.海勒碰面,李奇還施展他的拿手好戲。
此外還有史蒂夫.馬丁尼筆下的保羅.馬卓亞尼和琳達.費爾斯坦筆下的亞歷珊卓.古柏糾纏在一起,以及特立獨行的阿羅修斯.潘德嘉探員走進R.L.史坦恩筆下的恐怖世界。
只是隨便舉幾個例子就已如此精彩。本書每一則故事之前都有引言,介紹作家及其筆下角色,也透露一些創作過程的幕後祕辛。書末是作家簡介,讓讀者更加了解這些才華洋溢的創作者。
誠摯邀請您來參加這場夢幻陣容的驚悚盛會。
接下來就揭開序幕,為您獻上一連串精彩對決。
大衛.巴達西
二○一四年六月
註一:Gayle Lynds,美國知名間諜小說家,有「諜報女王」之稱。她畢業於愛荷華大學,主修新聞,原本為記者,後開始在廉價小說上以男性筆名發表短篇小說。一九九六年以本名出版的作品《Masquerade》,被《出版人週刊》選為十大間諜小說之一,與勒卡雷、陸德倫、葛林、弗萊明等人並列。她曾續寫了以陸德倫的構想發展的驚悚小說Covert-One系列其中三本。其作品屢獲獎項,已被引介至二十多個國家。
註二:David Morrell,一九四三年出生於加拿大,於美國賓州大學獲得美國文學博士,在愛荷華大學教授英語時寫出處女作《第一滴血》(First Blood,1972),後來拍成著名的藍波電影。一九八四年的小說《The Brotherhood of the Rose》也被改編成電視劇。一九八六年他開始全職寫作,迄今著有三十多本書,已翻成二十六種語言。
角色們美妙合演的群星大戲──關於《對決》
臥斧(文字工作者)
很多讀者喜歡「Crossover」的作品。
「Crossover」的作品會將兩個或多個出自不同作品的元素混合,在保持原有元素特色的情況下產生新的故事,例如讓不同作品的主角在同一個故事裡合作(或者敵對),或讓甲故事的角色出現在乙故事的場景當中。各式作品的書迷們常會嘗試這類創作,也有些優秀的創作者用這種方法創造出驚人的作品,例如英國圖文小說編劇鬼才 Alan Moore 將十九、廿世紀交界活躍於各式通俗小說的主角組隊進行祕密任務的《The League of Extraordinary Gentlemen》系列,或者由日本早逝作家伊藤計劃初擬、圓塔城接手完成的《屍者的帝國》。
專業或非專業的創作者似乎都愛這種型式,但,「Crossover」的創作型式其實並不容易掌控。
乍想是很簡單的:麻煩的角色或場景設定早就不需要擔心了,剩下的就是安排情節而已──但如果這是個書迷想要自娛娛人地把來源各異的角色來個大雜燴式的演出,那麼或許的確不會太難,但倘若是創作者想要用這種型式寫出個好故事來,那麼可就不大輕鬆。
不輕鬆的原因有幾個。
一是創作者必須對自己選擇的角色有足夠深入的了解。「Crossover」不會改變角色的個性,反倒是要突顯角色的特點,所以如果對自己選進來的角色了解得不夠透徹,那麼該角色只會變成一個「披著舊角色外衣的新角色」,沒有「Crossover」的意義。而角色的個性是情節推進及演變的關鍵之一,是故,在某個層面上來說,選定了角色,也會對情節造成某些限制。類似的麻煩,也會出現在場景的選擇上。
角色與場景都沒問題的話,情節則會是另一個考驗。
「Crossover」的閱讀趣味有一部分當然來自那些已知的角色或者場景,以及這些元素出現新組合所產生的新鮮感,但更要緊的、讓「Crossover」的故事自成一個完整可讀故事的重點,在於流暢好看的情節。熟悉那些角色場景的讀者可以讀得開心,而不認得那些挪用自其他作品的角色或場景的讀者,單獨閱讀這個「crossover」的故事,也能讀得有趣,沒有「因為不認得某某所以搞不清楚這個轉折是怎麼回事」的彆扭。情節已然部分受限、又要兼顧全新讀者的閱讀感受,要把這樣的故事講好,著實需要深厚的寫作功力。
從這幾個角度來閱讀《對決》,便會發現許多驚喜。
《對決》收錄的是十一篇「Crossover」短篇作品,每篇作品都由兩個或兩組不同系列小說的主角登場,共同面對懸疑事件或驚悚案件。故事有長有短,有的解決方式很明快,有的峰迴路轉好幾回,不但反應出這些角色原生故事的特色,也適恰地展現了每個角色的個性。如果是不認得這些角色的讀者,也能夠輕鬆地進入這些故事,在讀完之後,還會萌生「我想找這些角色自己的故事來讀」的興趣。
能做到這一點,這十一組創作者的實力自然都不可小覷。
在他們筆下,展現角色個性並不是太大的問題──因為每個創作者負責的,都是自己創作出來的角色,例如丹尼斯.勒翰的波士頓私家偵探派崔克、伊恩.藍欽的搖滾樂探長雷博思、傑佛瑞.迪佛的不良於行調查員萊姆,或者李.查德的浪人神探傑克.李奇,但這些創作者要將彼此的角色湊在一起,仍有些麻煩需要克服。
比如說場景或年代。
如果是個偏冷硬派或社會寫實的偵探角色,那麼該角色大多會固守在某個城市,幾乎不會離開該地,這是他們的特色,也是角色充滿現實說服力的原因。是故,當身處波士頓的派崔克得和遠在洛杉磯的哈瑞.鮑許一起辦案,那麼該是誰到誰到地盤去?雷博思成長於一九六○年代,安排與他合作的格雷斯比雷博思年輕廿歲左右,這兩個角色不但有活躍地點的差異、也有年紀的差異,對偵辦案件的看法更有極大的不同,什麼樣的案子才能把他們兜到一塊兒?
比如說角色特性。
長得像蒼白吸血鬼、舉止優雅的FBI探員潘德嘉,在自己的故事裡遇上的常是看起來像有超自然力
量介入的神祕案件,當他遇上邪惡的腹語木偶小巴掌時,要怎麼做才會讓兩個系列的讀者都滿意、認為自己偏愛的主角沒有在「別人的」故事裡被迫變蠢變弱?作風明快的女警探D.D.華倫在自己的故事裡大多直來直往、爽快俐落,但她這回的案子扯上致力研究前世記憶、又一向盡力避免與警方接觸的心理治療師麥拉凱,要怎麼樣才能合力偵破一起罪案?
所幸,這些優秀的創作者在《對決》當中,都交出了漂亮的成績單。
這十一個短篇,不但有角色之間不同立場的交鋒、不同個性的合作,有從街頭到法庭、從地方案件到國際盜寶(連北韓已故的極權領導人金正日都出現了啊)的經歷,還有角色的自我懷疑(有些情節大膽到幾乎會讓熟悉該角色原生系列的讀者以為自己一直都被作者矇騙了)、警探變成嫌犯的緊張轉折,更囊括了古典推理、冷硬派小說、超自然驚悚等等類型。每篇故事都有明快的節奏、毫不拖泥帶水,每個創作者也都在故事裡展現了自己的特色,如勒翰的聰明對白以及迪佛快速翻轉情節的設計,系列讀者會愉悅地發現角色們一如往常地面對及解決問題,不認識這些角色的讀者也能從中接觸新角色及享受原創情節。這是角色們的美妙合演,呈現給所有讀者的群星大戲。
同時,這也是不同創作者們,一次精采的對決。
***
打破推理小說的準則
張國立(作家)
(本文涉及部分故事內容)
類型小說有個特色,讀者固然在意作家,但往往更在意的是小說裡的人物。如果柯南.道爾新小說的主角換了人,想必他會收到一大堆的抗議信函,例如:「請問福爾摩斯先生呢?他最近身體還好嗎?」或者「你到底把福爾摩斯怎麼了?」或者「你XXX,把福爾摩斯還來!」
因此,作家遲早會消失,人物卻永遠存在。伊恩.佛萊明於一九六四年病逝,他筆下的詹姆斯.龐德卻直到今天從未表現過悲憫之情,反而照樣在酒吧間對著酒保說:Shaken, not stir。
國際驚悚作家協會(International Thriller Writers, Inc.)匯集了旗下二十三名暢銷作家,合作了這本《對決》短篇集,當然是出版界的大事,不過對讀者來說,這些作家把他們創造的著名神探也全帶上場,就更加威猛了。
傑佛瑞.迪佛筆下那名肢體癱瘓的鑑識名探林肯.萊姆與他的美麗女警艾米莉亞這回面對四具遭凌虐的女屍,約翰.桑德夫筆下的明尼蘇達州刑事幹員路卡斯.戴文波也趕來助陣,而且是應他曾勾搭過的紐約市美艷警探莉莉.羅滕堡呼叫而來的,四名在不同小說裡無案不破的明星級偵探一同投入這宗連續殺人案件,而且拜莉莉之賜,同時解開讀者長年埋在心頭的謎團。畢竟莉莉是女人,和艾米莉亞又是同行,只有她能開口問:妳和林肯有性生活吧?
感謝莉莉,原來林肯復元的狀況遠超過讀者的想像,艾米莉亞真幸福。
丹尼斯.勒翰寫出的硬漢偵探派崔克,依然堅持於對家暴、性侵犯的窮追猛打,在跟監的過程中,意外碰到也守在凶嫌住處對面的洛杉磯懸案小組幹員哈瑞.鮑許,當然,鮑許是麥可.康納利的偵探,不過為了拯救失蹤的少女,顧不了「張飛打岳飛了」。
所有讀者都記得派崔克有個美麗、曾受丈夫家暴的女搭檔安琪,他們兩人分分合合,此系列的忠實讀者
從第五集《雨的祈禱》(1999)苦苦等了十一年,終於等到《一月光哩的距離》(2010)出版,而在《一月光哩的距離》中,作者寫到他倆已結婚,有個四歲女兒。本書中讓派崔克和鮑許相遇的這篇〈紅眼航班〉,時間背景卻是二○○五,裡頭提到安琪即將臨盆,對照出版時間,她懷的無疑是兩人的寶貝女兒,由此想來,本篇也算稍稍補足了那幾年的空白。
偵探有很多種,當官領薪水,沒事出門秀秀警徽的;成天窩在小辦公室內隨時躲房東,偶爾冒著生命危險賺點小錢買酒喝的。警探又有很多種,見著壞人便揮拳頭動槍的「急如風」、耐心等候不到關鍵時刻不出手的「徐如林」、躺在床上等其他警探送來蛛絲馬跡卻能決勝千里的「不動如山」,更有無視法令、規定,殺了凶嫌,再製造成自殺或歹徒火拼場面的「侵略如火」。
即使私家偵探也有很多種,有退休警探、有律師兼差的、有退伍特戰人員不忘隨時重溫拳腳的,也有歷史偵探、靈界偵探、古玩偵探,甚至還有搞家庭裝修的,總之,小說告訴我們:
不要做壞事,偵探無所不在。
當然,鋼骨鐵拳、神腦銳眼的偵探也得留意,R .L .史坦恩創造的小巴掌正盯著他們。不認識小巴掌?他是由棺材木料雕成的小木偶,念出特定的咒語,甦醒的小巴掌瞪著一眨也不眨的大眼珠、張著緋紅色的大嘴,隨時撲到偵探背上……
別怕小巴掌,辦案前何妨先拜會M .J .羅斯創造的靈探麥拉凱.山謬斯,這位偵探的辦案手法奇特,相信「掌握過去就能掌控未來」,能推斷每個人的前世,從而找出今生的罩門,一舉解開每個人百年來的家族遺傳之謎。
二十世紀初美國推理小說家范達因曾寫下「推理小說二十條準則」,其中最有名的一條是「推理小說必有偵探」,這條是鐵則,不過他堅持的「負責推理緝凶的偵探只有一個」卻至此被徹底打破。偵探不僅能合作辦案,連作家也可以同寫一篇小說。
相信作家、相信偵探,閱讀永遠會是人生最大的享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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