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準備好發動引擎了嗎?
「沒有選擇的人生是悲哀的。」
許多男人相信,緣分最終會為他們帶來愛情。當時機到來,獨一無二的「真命天女」便會從天而降,愛情如童話般自然發生。
如果錯過,只是因為緣分未到。
他們相信,魅力是一種與生俱來的氣質,任何人都無法改變、無法控制。有些男人天生就魅力四射,沒有魅力的男人只能認命。
不幸的是,大多數男人都懷疑過:自己很可能注定就沒有魅力。
如果他們早一天讀到這本書,就會早一天發現:這種想法是錯的!求愛的能力完全可以後天學習,因為兩性之間的吸引就和萬有引力一樣──不是選擇,而是定律。掌握了其中的定律,你的情感生活就有了自由選擇權。
我知道,用不了太多時間,你將會掌握書中的觀點與知識,緊接著忙碌地展開一段嶄新的人生歷程。但在這天來臨之前,請允許我先用這個篇章介紹一下自己,以及本書核心理念「野獸紳士」的由來。
我第一次接觸涉及男女關係核心的「野獸紳士」理論是在二○○四年,距離今天編撰本書,已經過去十二年時間。
在那之前,我也和大多數人一樣,覺得那些極易受到女性青睞的男人都有超能力。
雖然自己一向算得上是個頗有女人緣的年輕人,交過的女朋友也算不少,但我始終沒有深究其中的原因。我甚至一度沾沾自喜,覺得我是不是長得特別帥,要不就個性非常酷,因為我發現有時我愈不在乎,女孩子們就愈圍著我轉。直到大學時,我遇到了「真命天女」……
從任何角度去看,她都比同齡女生優秀得多。經過一段時間的相處之後,我的自卑感、不自信都與日俱增。我開始用在世俗觀點中普遍認為是「紳士」的方法討好她,請客送禮、無微不至,努力得到她的歡心和認同,我希望透過改變自己去迎合她。
兩年後,這段感情以失敗告終。
我再三追問她離開我的原因,她給了我很多電視劇裡常常聽到的回答:「我對你已經沒有感覺了。」
接下來的幾個月裡,我十分頹廢,辭去工作、荒廢學業,每天百無聊賴地閒逛發呆,要不然就是沉迷在遊戲之中。
潛意識裡,我也許這樣想:假如她離開我,自己便別無選擇。我不知道下一次如此深愛一個人會發生在何時,不知道這輩子還會不會有同樣優秀的女人愛上我。那是我人生中最黑暗的時光之一。自從分開後,因為感到孤單,我花了很多精力來重啟感情生活,重新結識女性。可我仍然不瞭解女人,所以就像不少男人一樣,困難重重。
不知道為什麼,我發現有些男人總是能夠和陌生女性輕鬆攀談起來,逗得她們花容綻放。沒多久,他們就能和女人十分熱絡,牽手、擁抱,甚至很快就會接吻。而這些男人的衣著品味在我看來都不怎麼樣,有些還從事著當年心高氣傲的我所瞧不起的工作,他們身上的飾品、紋身也是我向來不屑一顧的。
憑什麼?
看起來這種男人與傳統觀念中的「紳士」相距甚遠,卻總是能獲得女性青睞;而我自認為還算優秀,卻總是希望落空的那個人。看到女人倒貼別人讓我很不解,況且那個男人其實並沒有多優秀。
我甚至一度認為,在剩下的漫漫人生中,自己不可能再像從前那樣享受戀愛。此時的我還沒有認識到,原來男女之間的交往,竟然也存在著某種「遊戲規則」。
某天早晨,室友Saint拍拍我的肩膀,遞給我一本小冊子說:「這東西你應該看看。」那是一份網路文章集,主題是討論讓女孩愛上一個男人的方法。這些文章直白、粗鄙,要求男人像野獸一樣主動去捕獵女人。
我對此嗤之以鼻。我並不相信感情這東西可以主動控制,如此浪漫而嚴肅的一件事,應該交由命運去安排,否則就是對它的褻瀆。
直到有一天,我在地鐵上偶遇了Saint。他不是獨自一人,一位比他高半個頭的金髮女孩正摟著他的脖子,兩人親昵地調笑著。我死死盯著Saint,二十六歲的他身高不足一百七,體態有些微胖,髮際線都開始後退了。身高、相貌、衣著……無論從任何一個標準衡量,這個金髮女孩的優秀程度都大大超過了他!難道他真的有一些過人之處?
人生中第一次,某種執念在我內心崩塌了。我呆坐在椅子上,無數問題如洪水般湧了出來。
經過幾個月的空虛折磨,我終於開始面對自己一直逃避的情感問題。一個早上,一些微弱的回音在我耳邊響起:
我想要伴侶,一段不會讓我感到孤獨的感情。
我想要性,來滿足我的肉體和內心需求。
我想要認同,希望女人覺得我有魅力。
我想要選擇,而不是被選擇。
我希望被其他男人尊重。
我想讓前女友對背叛我感到自責和後悔。
我希望,哪怕我的問題目前沒有答案,也想看到一條可以找到答案的道路。
至少,我要讓自己的人生不再遺憾,要搞懂女人這個神祕的物種,要有能力把握自己的幸福。「至少試試!」我想起那份塵封了大半年的禮物。
如今,我仍然可以清楚回憶起那個燥熱的午後。我沒吃午飯便迫不及待跑回家,翻箱倒櫃,在一只舊書箱裡,終於找到了那本破冊子。灰塵在殘舊的紙頁間飄起時,我彷彿領悟到一種亙古不變的隱喻。自翻開它的那一刻開始,我的人生天翻地覆。
一個新的世界向我敞開了大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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