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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摘文:究竟什麼是「財富自由」?
有些目標(例如,眼前這閃著光芒的「財富自由」),我們明明感覺自己為之使出了渾身的氣力,但這麼多年過去,為什麼我們卻沒有以自己期望的速度向它靠近?
在年輕的時候,我們大都經歷過「非常清楚自己不想要什麼」的過程。例如,在剛剛走上社會的時候,我們只知道自己不想被束縛,不想低人一等,但不知道自己應該要什麼,甚至不知道自己想要什麼。於是,絕大多數年輕人在描述自己的理想時,翻來覆去只有一句話:「我要變得很牛!」至於怎樣才算是「牛」,再問下去,他們一定會卡殼。
這種尷尬反映出:絕大多數人在追求某個東西的時候,可能連那個東西的定義都不清楚。
回頭想想,你之所以無法離那些你非常想要也正在為之努力奮鬥的事物更近,是因為你還像「無頭蒼蠅」似的,是因為你連自己想要的究竟是什麼都不知道。可我想告訴你的是,這只不過是「嫩」的一種表現:只知道自己不想要什麼,卻不知道自己想要什麼。
語言學家告訴我們:如果我們的大腦對一件事情沒有概念,那麼我們的大腦就傾向於不去想那件事情;如果一個民族的語言裡缺少某個概念,那麼這個民族就傾向於從未思考過那個概念。沒錯,語言對人類就是有如此強大的反向塑造能力(關於廣泛存在的反向塑造能力,我們會在之後詳細說明)。例如,絕大多數歐美國家的人不可能知道自己的身體表現出某些症狀是因為「上火了」。因為在他們的世界裡沒有「上火」這個概念,所以他們不僅不知道,而且完全想不到自己會「上火」(我們也頂多用他們已知的「發炎」這個概念去解釋這種現象)。
如果大腦裡的一個概念不準確,或者沒有準確、正確的定義,那麼我們必然沒辦法準確、正確地繼續思考,由此產生的連鎖反應是:因為定義不準確,所以思考範圍模糊,選擇依據缺失,行動方式錯誤……進而影響整個生活。
我們來看另外一個簡單的例子:「分享」這個概念究竟是指什麼?
大多數人沒有認真思考過這個問題,以為所謂「分享」就是把好東西拿出來和大家一起享受。只有少數人認真思考過,明白這個定義是有問題的──好東西必須是你的,你把它拿出來和大家一起享受,才是真正的分享;而很多人是把別人的好東西拿過去和大家一起享受,那不叫分享,那是「慷他人之慨」,不是嗎?
從這個角度來看,你就能理解為什麼有些人在盜版的時候還那麼理直氣壯了。說穿了,就是他們的腦子不清楚,或者說腦子糊塗,被自己腦子裡的錯誤定義誤導了。他們甚至不是壞人,因為如果他們想明白了,其實是不可能也不好意思理直氣壯地這麼做的。
還有很多人,花錢聽課,在課程結束後馬上把筆記「分享」出去──越完整越好。這是「分享」嗎?不是。盜版者收穫的是金錢,而這些「慷他人之慨」的「分享」者收穫的是讚揚──那句「謝謝」原本可是屬於創作者的呀!
雖然你在一生中會無數次經歷不知道某個概念或者誤解很多東西的正確定義的情況,但是你依然有更多的機會被人教會或者自己教會自己那個最終的正確定義。想明白這個問題你就會發現,如果你真的「想要」財富自由,那麼你需要理解財富自由,就像海洋理解河流一樣。直到你將這個概念理解得如吃飯、睡覺一樣透徹之後,你才擁有了可以加速向它靠近的前提。
財富自由(Financial Freedom)是一個在很多人心尖兒上發光的詞,我也曾琢磨了很多年,卻一直沒有得到一個清晰、準確、正確的定義。我看了維基百科的定義:
財富自由是指你無須為生活開銷而努力為錢工作的狀態。簡單地說,你的資產產生的被動收入必須至少等於或超過你的日常開支,這是我們大多數人最渴望達到的狀態。如果進入這種狀態,我們就可以稱之為「退休」或其他名稱。
我認為,這個定義勉強做到了清晰,但還遠遠不夠,因為我完全看不出這個定義的指導意義在哪裡,反覆讀過之後,也不知道下一步該做什麼──這可不行。
直到有一天,我找到了影響行動的關鍵因素:我們要的自由,其本質不是財富,財富只是工具;我們要的自由,本質上是時間自主權。所以,我重新提煉了財富自由的定義:
所謂「個人財富自由」,是指某個人再也不用為了滿足生活必需而出售自己的時間了。
這個定義簡潔、準確、正確,而且具有指導意義。
進一步的思考品質就自然而然地高了起來:
財富自由根本不是終點站,那只是一座里程碑,在那之後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再回頭看看第一節中的那幅圖吧。當你的成長線終於穿越成本線時,你事實上已經成功了,可那肯定不是終點,而是另外一個起點,後面還有很長且更加有趣的路要走。在那之後,你受的束縛更少,你擁有的能力更強,你做事情的效用更高……
關注成長,而不是關注成功。為什麼呢?因為當成功發生的時候,它已經成為過去──這一點很重要,很重要!
我的運氣好,很早就明白了這個道理。在十四歲的時候,我站在臺上,手裡捧著「東三省青少年宮電腦競賽第一名」的獎盃,看著下面鼓掌的人群,腦子裡閃過一個念頭:
如果今天是我這輩子最輝煌的一天,那我就傻了……
說實話,我真不知道這個念頭是從哪裡冒出來的,但它卻揮之不去。傳說有種境界很高的活法:每天都像明天就要死去了一樣活著。可我對這種說法完全無感。我有另外一個態度,這些年都沒有變過:
把每天都當作自己人生的第一天,無論好壞,過去的就是過去了。
很多事情,好像明擺著就在那裡,但不走到一定地步是不會認真思考它們的。在穿越成本線之後,我才明白那真的只不過是起點(過去只是猜測「那應該是個新起點」)。只有走過去才有機會看清楚:「個人財富自由」真的只是第一步而已,後面還有很多步呢!下一步是「家族財富積累」,後面還有「財富管理」,再後面還有「家族傳承」──你要考慮的不僅是如何把財富傳承下去,更重要的是如何把方方面面的能力傳承下去。
所以,我不僅花了很長時間去研究「家族傳承」的方法論,還聯合了很多牛人來做這方面的諮詢與培訓,與更多穿越了成本線的人和家庭共同交流,共同成長。
路真的很長,我走了很遠。走得越遠,我就越要慨嘆:我要是能早些知道這條路究竟有多長就更好了……
精彩摘文:你認真考慮過自己的商業模式嗎?
大多數人都認為「商業模式」這個概念和自己沒有太大關係,因為印象中「商業模式」是企業才有的東西。人們普遍認為:
甚至,很多人在創業的時候,對自己創辦的企業所仰仗的商業模式也未曾深入思考過。他們常常覺得,在開始的時候「誰都不可能想得那麼清楚」(這話有一點點道理),「其實都是先賺到錢再反過來總結模式」(事實上,並不是「都」),於是,他們「理直氣壯」地抱著「先做起來再說」的想法。可事實上,如果創業者對自己創辦的企業的商業模式思考得不夠深入,賺上一點錢倒也不是難事,但真正「做起來」的機率就非常低了──他們根本沒有「再說」的機會。
一個企業若能長期持續地賺錢,那麼其背後的商業模式其實從一開始就是存在的,只不過在少數情況下,需要企業在發展過程中「發現」自己的商業模式罷了。就像Google那樣──在開始的時候,Google本身也好,Google的創始人也罷,並沒有想到要按照現在的方式賺錢──擁有地球上數量最多的「廣告招牌」(互聯網上的每個詞都是Google的廣告招牌)且能夠智慧分配廣告內容。Google「發現」了這樣的商業模式,並走到了今天。然而,一旦Google「發現」自己的商業模式如此之後就會明白,這個商業模式不是由它創造的,而是一直存在的,很多企業都在運用,只不過在Google的用戶基數上運用這個商業模式效果很驚人,用Google的技術把這個商業模式智慧化的效果更驚人而已。
所以,商業模式有點像時間,「它的存在」與「它是否被運用」毫無關係──你用與不用,它就在那裡。而對商業模式的選擇,不管是有意識還是無意識,那個最終被選中的商業模式都會在無形之中影響企業的利潤和發展,就像我們在形容市場規律時經常說的那樣,可以說它是「一隻無形的手」。正因如此,一個企業若不認真研究自己的商業模式,就必然會吃虧,甚至吃大虧。
同樣的道理:不管一個人是否能清醒地意識到自己的商業模式是什麼,他都會被自己正在運用的商業模式所左右,受影響的不僅是收入,還有當前的生活與未來的理想。很多人甚至不知道「個人商業模式」這個概念的存在,他們憑自己的感覺生存,懵懵懂懂地被某個商業模式暗中左右,從未想過自己竟然還可以選擇。於是,走到最後,那隻無形的手就成了所謂「命運」,而他們能想到的不過是「好也罷,壞也罷,一切天註定」。
可是你不一樣。立志走在財富自由之路上的你,不僅要研究自己的商業模式,有意識地選擇自己的商業模式,還要有意識地改良自己的商業模式,讓那隻「無形的手」成為你的朋友,而不是敵人。我常常慨嘆:「對那隻無形的手,你若不研究、不配合它,它就『玩兒你沒商量』……」
事實上,在之前我們定義「財富自由」的時候,已經確立了一個事實:
所有的人都在出售自己的時間。
因為,若你不再需要透過出售自己的時間去滿足自己的生活所需,那你就已經實現財富自由了。換言之,在實現財富自由之前,所有的人都在出售自己的時間。
在看清這個本質之後,我們就可以用下面這個通俗易懂的句子來定義「個人商業模式」了:
所謂「個人商業模式」,就是一個人出售自己時間的方式。
千萬不要以為人們都在使用同樣的方式出售自己的時間,也不要以為教師和牙醫所運用的不是同一種商業模式,更不要以為不同的商業模式之間沒有好壞之分。
讓我們仔細看看個人商業模式的基本分類:
- 第一種個人商業模式:一份時間出售一次。
• 第二種個人商業模式:同一份時間出售很多次。
• 第三種個人商業模式:購買他人的時間再賣出去。
在這個世界上有很多打零工的人,他們就是那種「零售」自己的時間的人──不僅是「零售」,而且「可售存量有限」(一天二十四小時,還不是全部可供銷售,賣不出去的部分也不會形成「庫存」,而是直接消失,不復存在)。這是「一份時間出售一次」這種個人商業模式的一個較差的分類。
有固定工作的人,相當於把自己的時間「批發」出去了。很多人過著朝九晚五的生活,把一年之中一百一十五個法定節假日以外日子裡的每天八小時一口氣打包賣出去了。顯然,其結果比上面那種方式好一點。不過你可能已經想到了:他們的時間售價往往有一個很低的上限。
然而,不管是零售還是批發,都是「一份時間出售一次」。
有些人可以把自己的同一份時間出售很多次,其中最典型的就是作者。他們耗費一定的時間和精力創作一部作品,印成書籍,然後就有可能將「同一份時間出售很多次」了。以我自己為例,我就是用這種個人商業模式在三十二歲前後突破了成本線,邁過了「財富自由」的里程碑。二○○三年,我出版了《TOEFL核心詞彙二十一天突破》。一年後,我開始真正擁有「睡後收入」(即,睡著以後也會產生的收入)。
創業和投資,事實上就屬於「購買他人的時間再賣出去」的個人商業模式。你自己創業,做老闆,招聘一些人為你做事(本質上就是購買了那些人的時間),利用你購買的這些資源創造點什麼(產品也好,服務也罷),再把它賣出去。而投資人購買的本質上也是時間──創業者的時間(也可以說是「更有能力的人的時間」)的一部分──再想辦法將其賣出去。從這個角度來看,我們也可以理解為什麼「投資人首先看重創業者的素質,然後才是創業者所選擇的方向」了。
籠統地看,對個體而言,所謂「進步」,就是逐步學會並使用各種個人商業模式,然後想辦法優化每一種屬於自己的商業模式。全面地看,任何人都起碼能熟練地(或者,「起碼自以為能熟練地」)使用第一種個人商業模式,而後兩種個人商業模式是少數人在習得之後才能熟練運用的。但是,總有一些人能夠熟練地運用這3種個人商業模式中的任何一種,甚至能夠熟練地組合運用它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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