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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亨小傳【出版100週年紀念版】

The Great Gats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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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書號

    EF9004T

  • CIP

    874.57 

  • ISBN

    9786264090308

  • 頁數

    256頁

  • 印刷

    黑白

  • 出版日期

    2024-11-11

  • 裝訂

    平裝

  • 出版社

    漫遊者文化

  • 規格 14.8 x 21 x 1.5 cm

內容簡介

我抹掉過去,只為了讓愛重來!

這人生,如煙花一場。

愛情的酒精揮發後,

逗留舌尖的,

是現實的酸苦澀餘味。

 

陳榮彬(臺大翻譯碩士學位學程副教授) 專文導讀(改版新增)

劉建基(世新大學英語系教授)、蘇正隆(台灣翻譯學學會前理事長) 專文推薦

 

★BBC「大閱讀」讀者票選百大小說

★英國《衛報》最偉大的百大小說

★英國Radcliffe出版社20世紀百大小說第一名

★英國水石書店世紀百大小說

★美國《新聞週刊》票選百大書單

★美國《時代》雜誌票選百大經典小說

★美國藍燈書屋世紀百大經典小說Top2

★美國國會圖書館2012年票選88本「對美國最具影響力書籍」

★法國《世界報》20世紀百大作品

★德國White Ravens國際圖書館推薦書目

★澳洲CBCA圖書協會年度推薦書目

★四度改編為電影,2013年最新電影版由《紅磨坊》大導巴茲・魯曼操刀,李奧納多・狄卡皮歐飾演「大亨」蓋茲比。

■本經典新譯特色:

奠基於前人翻譯心血的全新「創作」。作﷽﷽﷽﷽﷽﷽﷽﷽﷽﷽

台灣譯界新生代以前輩為師,發揮獨特感性與表演慾,創造出不同以往譯本的調性、敘事節奏與生動對白,忠實卻不古板,賦予經典嶄新的復古面貌。

作者有如編劇,翻譯如同一種表演,一齣自導自演的好戲。

好戲永遠在上演。經典,是活的,是任何時代任何人都能投入其中的人間劇場,而非僅供膜拜供養的高遠殿堂。

換個角度看美國文學經典:

◎《大亨小傳》的主角其實不是大亨!

《大亨小傳》的故事,只是窮小子蓋茲比愛上「白富美」黛西,黛西卻嫁給「高富帥」湯姆,後來蓋茲比鹹魚翻身,找鄰居尼克策劃橫刀奪愛,處心積慮拆散湯姆和黛西這對歡喜冤家……嗎?

在這本社會小說裡,主角其實並非苦戀未果的蓋茲比。一本好的小說,主角必須在腥風血雨中歷練成長;而在這場愛情大亂鬥中,蓋茲比執迷不悔,湯姆死性不改,黛西不思改進,如何挑得起大梁?只有蓋茲比的鄰居尼克,既沉緬於紙醉金迷、燈紅酒綠,同時又能冷眼旁觀,體會燈火闌珊、酒醒人散的悵惘,看破榮華富貴不過是過眼雲煙,並將所見所聞「寫成」這本《大亨小傳》,以淒婉的豔筆刻畫戰後一代對美國夢幻滅的悲哀。

最佳男主角,尼克當之無愧。

 

◎《大亨小傳》描寫的不是愛情,而是社會人情!

費滋傑羅以爵士時代為經,以黛西─湯姆─蓋茲比的三角戀為緯,交織出酒食徵逐的社會風貌,刻畫出壁壘分明的階級界線,在轟轟烈烈的愛情故事底下,默默上演著真實世界的人生百態,一九二○年代的紐約歷歷在目,裡頭有「一座座白色的大廈,一幢幢方糖的矮樓」,居住著「李蛭夫婦」、「竹本瓜夫婦」、「品玖嘉公子」等角色……這些人豈是二○年代紐約所獨見?

愛情的酒精揮發後,逗留舌尖的,是社會寫實的酸苦澀餘味。

為每一本經典,找到在當下重新閱讀的理由;

給每一本經典,內容與形式上的雙重新貌。

作者、譯者簡介

作者 史考特.費茲傑羅(F. Scott Fitzgerald18961940

美國小說家、詩人、劇作家、電影編劇、短篇小說家。「爵士時代」代表作家,更是20世紀最重要的作家之一。

1896年出生於美國明尼蘇達州聖保羅市,1913進入普林斯頓大學就讀,期間嘗試撰寫短篇小說、詩、戲劇、書評等,奠定日後成為作家的基礎,最後因一次世界大戰爆發獲徵召入伍而未完成大學學業。

1920年與名門之女潔妲(Zelda Sayre)結婚,育有一女。他們足跡遍及美國與歐洲各大城市,因此結識許多同樣旅居海外的美國作家,例如葛楚・史坦(Gertrude Stein)、海明威等。費茲傑羅以撰寫短篇小說為生,供夫婦倆過著完全反映「爵士時代」奢華風格的生活。前三部短篇小說集《Flapper and Philosophers》(1920)、《Tales of the Jazz Age》(1922)、《All The Sad Young Men》(1926)備獲好評。

1920年出版的《塵世樂園》(This Side of Paradise)為費茲傑羅首部長篇小說,描述生長於爵士年代的年輕人生活,彰顯其對傳統的反抗。1925年的《大亨小傳》、1934年的《夜未央》(Tender is the Night),以及費茲傑羅因心臟病歿後、由作家暨評論家艾德華・威爾森(Edmund Wilson)彙集其手稿出版於1941年的《最後的影壇大亨》(The Last Tycoon),被視為費茲傑羅最好的長篇小說,以敏銳的社會觀察、細膩高雅的風格、感傷哀愁的情調著稱。

費茲傑羅在世時,文學成就褒貶不一,但自1940年代以來至今,已被視為與海明威、福克納並駕齊驅的美國先代文學先驅。

 

譯者 張綺容

張綺容,臺灣大學外文系學士,臺灣師範大學翻譯研究所博士。現任東吳大學英文學系助理教授。著有《AI英文寫作課》、《譯氣風發的高雄煉油廠》,合著有《英中筆譯》系列二冊、《翻譯進修講堂》、《英譯中基礎練習》,譯作包括《死亡賦格》、《傲慢與偏見》、《大亨小傳》、《教你讀懂文學的27堂課》、《史丹佛大學創意寫作課》等近三十本,熱愛翻譯。

導讀

美國現代主義的不敗經典:《大亨小傳》

 

文/陳榮彬(臺大翻譯碩士學位學程副教授)

 

【費茲傑羅:我想要從頭來過】

《大亨小傳》(The Great Gatsby)這本小說是作者費茲傑羅(F. Scott Fitzgerald)為了求新求變,重啟寫作生涯而推出的力作,在藝術成就上跟他的另一本小說《夜未央》(Tender Is the Night)可說是難分軒輊。根據知名傳記作家傑佛瑞.梅耶斯(Jeffrey Meyers)表示,費茲傑羅的小說處女作《塵世樂園》(This Side of Paradise)一九二○年三月二十六日出版後,在二十四小時內賣光,到年底前又重印了十二次,總計賣出四萬九千本。(引自Scott Fitzgerald: A Biography,第六十五頁。)同一年出版的短篇小說集《飛女郎與哲學家》(Flappers and Philosophers)與一九二二年推出的第二本小說集《爵士年代的故事集》(Tales of the Jazz Age)讓年紀不到二十五歲的費茲傑羅成為一九二○年代最潮人物,一時之間「飛女郎」、「爵士年代」都成為流行用語,他從一文不名到文學成就登頂,簡直是一次世界大戰後「美國夢」這個神話的最佳代言人:就算沒顯赫家世,像他這樣來自中西部的窮小子憑藉自己的能力與伯樂的賞識也能出人頭地。但是才短短不到幾年,他就在一九二四年十月寫信給他的編輯麥斯威爾.柏金斯(Maxwell Perkins),表示他「當膩了《塵世樂園》的作者,想要從頭來過。」

 

【窮小子愛上富家女的悲劇】

為了專心創作,遠離美國的喧囂,費茲傑羅早在一九二四年春天就帶著妻子潔妲(Zelda Fitzgerald)前往法國蔚藍海岸(French Riviera)地區,沒想到潔妲竟疑似與某位法國飛行員產生情愫。到底是不是因為這件事讓費茲傑羅寫出的新小說帶有強烈悲劇色彩,我們無從得知,但可以知道他因為這次背叛事件而對婚姻與愛情產生很強烈的幻滅感。《大亨小傳》把愛情與金錢的糾葛寫得絲絲入扣,我個人傾向於認為這很大程度上源自於他自己的愛情經驗:其實出身阿拉巴馬州世家的潔妲並非第一次背叛他,過去他們在訂婚後她也曾悔婚,直到《塵世樂園》爆紅後她才終於打定主意。但費茲傑羅這種跨越階級的戀愛體驗最早發生於他十七歲時:十七歲時他曾與來自芝加哥的少女吉妮娃.金恩(Ginevra King)兩小無猜,但兩人戀情最後走到無言的結局,徒留他親手在帳本(ledger)裡面寫下這麼一句話:「窮小子不該妄想娶富家女。」——據說這是吉妮娃的父親對他撂下的狠話,真是多麼痛苦的領悟。一九二二年,費茲傑羅發表於《大都會雜誌》(Metropolitan Magazine)的早期知名短篇小說〈冬之夢〉(“Winter Dreams”)顯然脫胎自他和吉妮娃的真實戀情,甚至他的編輯麥斯威爾.柏金斯曾經表示這個短篇就是小說《大亨小傳》的故事雛型。

 

【女人,妳的名字是美國夢】

〈冬之夢〉的男主角德克斯特.葛林(Dexter Green)是雜貨店老闆之子,為了賺取零用錢而去高爾夫球俱樂部當桿弟,結果俱樂部老闆要求他幫自己的女兒茱蒂.瓊斯(Judy Jones)當桿弟,原本暗戀茱蒂的他深覺受辱,立刻辭職不幹。德克斯特後來跟《大亨小傳》的蓋茨比(Jay Gatsby)一樣經商致富(他做的是正當的洗衣生意,與蓋茨比的私酒、職棒簽賭事業截然不同),但前者結局是德克斯特對茱蒂的夢醒時分,蓋茨比卻因為舊愛黛西(Daisy Buchanan)的不負責任與無情而萬劫不復。說到底,〈冬之夢〉與《大亨小傳》雖然篇幅一長一短,但卻包含了許多現代主義小說常見的主題元素,包括年輕人價值觀的混淆、對資本主義階級社會的批判、美國夢的實現與幻滅,而且同樣有一個自以為可以把人玩弄在股掌間的女主角:或許,我們可以說這樣的女性就是美國夢的暗喻。她們總是像蓋茨比夜夜凝望的彼岸綠燈一樣遙不可及,但充滿朦朧美。「大亨小傳」這四個字據經典譯本譯者喬志高先生表示,來自香港翻譯名家林以亮(本名宋淇),言簡意賅,半世紀以來讓許多人就算沒讀過,也聽過這樣一本小說,但我個人覺得一九八二年上海譯文出版社出版的周敦仁譯本把書名翻得更傳神:《燈綠夢渺》。

 

【鹹魚翻身的《大亨小傳》】

《大亨小傳》出版於一九二五年四月十日,出版一刷時史氏出版社(Scribner’s)印了兩萬零八百七十本,到了八月二刷追加三千本,但是十五年後當作者因心臟病而於好萊塢猝死時,據說出版社倉庫裡還堆著一部分二刷的《大亨小傳》。一九三○年代的費茲傑羅已經逐漸被美國的讀者遺忘,甚至讓他為了養家活口而跟許多經濟大蕭條時代的作家(例如威廉.福克納[William Faulkner])一樣西進好萊塢去當編劇。等到費氏的文學聲譽漸漸於四○年代後半到五○年代重建起來,到六○年代站穩腳步後,《大亨小傳》甚至每年能夠賣出五十萬本,而且成為許多美國高中與大學的指定教材,究其主因有二。首先作者的確是個文字魔術師,能夠寫出許多令人讚嘆的漂亮句構,形容詞、副詞用得出神入化;其次是敘述技巧跟一九二○年代許多現代主義小說一樣,花了許多苦心。現代主義小說的藝術就是敘事的藝術(the art of narrative),而敘事的藝術說到底則是時間的藝術。簡單來講,《大亨小傳》講的就是中西部窮小子詹姆斯.蓋茨(James Gatz)變成紐約大亨蓋茨比的故事,主軸是他與女主角黛西的情感糾葛,而這個故事元素也與他後來的命運緊密相繫。費氏把一九○八左右開始到一九二二年秋天的一連串事件拆開,將時間軸打散重整,分成九章來講述,除了故事節奏明快而不拖沓,另一個妙招是創造出尼克.卡拉威(Nick Caraway)這個涉世未深且本來不太認識蓋茨比的角色來講故事,在他娓娓道來的敘述過程中,故事語調夾雜著他的許多情緒,包括對蓋茨比的懷疑與情感,對於黛西等有錢人的描述與評斷,這也讓尼克變成文學史上最有名的不可靠敘事者(unreliable narrator)之一。

 

【《大亨小傳》:值得一再重譯的經典】

《大亨小傳》是費茲傑羅的第三本長篇小說,堪稱美國現代主義的不敗經典,在美國影史上屢屢有改編之作推出,其中光是派拉蒙電影公司就有一九四九、一九七四、二○一三這三個版本。按照臺灣文學作品翻譯熱潮常與電影上映掛鉤的慣例,第三個派拉蒙版《大亨小傳》或許是因為由巨星李奧納多.狄卡皮歐(Leonardo DiCaprio)擔綱演出,未演先轟動,演出的前一年(二○一二年)臺灣就推出了徐之野(一月)、李佳純(三月)、王聖棻(八月)、汪芃(九月)四個譯本。同樣的現象也出現在法國:二○一○年代似乎是費茲傑羅《大亨小傳》在法國重獲關注的時代,從二○一一到一四年之間至少有五個譯本問世。其中茱莉.沃肯斯坦(Julie Wolkenstein)是著名的費茲傑羅代言人,還翻譯了《夜未央》、《美麗與毀滅》(The Beautiful and the Damned),她將The Great Gatsby這個書名簡潔地改為Gatsby(二○一一年出版);伽利瑪出版社(Éditions Gallimard)最具權威性的七星文庫(Bibliothèque de la Pléiade)也終於收錄了這本經典小說,由飛利浦.亞沃斯基(Philippe Jaworski)操刀,書名遵循法國傳統,譯為Gatsby le magnifique(二○一二年出版),另外他也譯過《夜未央》,還有海明威的《老人與海》(The Old Man and the Sea),以及約翰.多斯.帕索斯(John dos Passos)的《曼哈頓轉運站》(Manhattan Transfer),是當今法國出版界對於美國現代主義文學的最主要詮釋者之一。上述現象在在說明《大亨小傳》的確是值得一再重譯、經得起時間考驗,而且重要性與文學價值皆能跨越國界的經典之作。張綺容這個《大亨小傳》譯本最初於二○一五年八月問世時(當時她使用舊名張思婷,據她自己統計,是出版史上第二十二個中文譯本),距離李奧納多版的《大亨小傳》電影問世已經兩年,二○一二的翻譯熱潮早就遠去,只見這本小說與《格林童話》(Grimm Tales)、安東尼.聖修伯里(Antoine de Saint-Exupéry)的《小王子》(Le petit prince)、珍.奧斯汀(Jane Austen)的《傲慢與偏見》(Pride and Prejudice)一樣名列漫遊者出版社的「經典書系」(第四本),更見其重量級文學鉅著的不朽地位。

內容連載

在我年輕、少不更事的時候,父親給過我一個忠告,至今仍縈繞在我心頭。

「批評別人之前,要記得,」他對我說,「不是所有人都像你,從小就那麼好命。」

父親點到為止,我們父子向來不用多說,他話中有話,我再清楚不過。因此,我絕少妄下斷語,而我這種脾性,惹來許多怪人對我推心置腹,害我被不少無聊人士引為知己。這些怪人的鼻子可靈了,只要這種難得的脾性出現在常人身上,他們立刻嗅出來,然後巴著不放;大學時代,一堆瘋瘋癲癲的張三李四私下跑來找我訴苦,害我遭人冤枉,說我是小政客。這些心底話多半是別人跟我說的。每當我發現不妙,某某某的心事已經冒到嘴邊,我不是假寐、裝忙,就是俏皮人家幾句。年輕人的心事經常抄來抄去,說來說去總是那一套,而且說得坑坑巴巴,顯然語帶保留。保留的話語是無窮的希望。至今我還是害怕會錯看了什麼,所以不敢忘記父親當年自命不凡的弦外之音,並且自命不凡地重述:人生器量,出生已定。

嗯,吹噓完自己的氣度,也該承認凡事總有個底限。人品有基於磐石、有出於泥沼,然而,經歷了某些事,我也不去在乎了。去年秋天,我從東部回來,一心希望全世界穿上制服、立正站好,不准踰矩半步;對於縱情瞥視人心的異秉,我也不想要了。唯獨蓋茲比,也就是本書的主人翁,唯獨他豁免在外。過去他象徵的一切,我都毫不留情地鄙夷;若說人格是一連串成功的手勢,那麼蓋茲比確實了不起,他對時運異常敏銳,有如一具精密的儀器,能夠偵測到萬里以外的地震;這並非美其名為才子風流的優柔善感,他那生來就異乎常人的樂觀,那種羅曼蒂克的嚮往,都是在我認識的人身上所找不著的,將來也不會再遇到的。喔,蓋茲比很好。是那縈繞在他心頭的美夢,以及尾隨在美夢之後的濁濁塵埃,讓我對人心轉瞬即逝的悲喜,暫時失去了興趣。

 

 

我們卡拉威家族富裕顯赫,祖宗三代都在美國中西部這座城市落腳,在當地稱得上名門望族。長輩總說我們跟蘇格蘭的大地主蒲克勒公爵同宗,但其實我們這一支系的家業是我大叔公打下的。一八五一年,大叔公來到美國,花錢買了個替身,送到前線去打南北內戰,自己留在後方做起五金批發,這生意就一直傳到我爸手上。

我從沒見過大叔公,但據說我跟他長得很像,還說簡直跟我爸辦公室牆上那幅硬漢肖像一模一樣。一九一五年,我從耶魯大學畢業,正好跟我爸相隔四分之一世紀。不久,我參加遲來的條頓民族大遷徙,人稱歐戰。我反攻殺敵殺了個眼紅,退伍返鄉反覺了無生氣。我的故鄉原本是溫暖的世界中心,如今卻成了荒涼的宇宙邊緣──我決定到東部發展,去學做股票生意。所有我認識的人都靠交易所吃飯,我想多我一張嘴應該也無妨。為了這件事,我的叔伯姑嬸商量了好久,好像在討論要送我上哪一所私立中學,最後才板著臉、猶疑地說:「哎呀,好吧好吧。」爸爸答應資助我一年,後來幾經拖延,終於,在一九二二年春天,我來到東部,心想永遠不回去了。

雖然在城市裡找房子比較實際,但是春日和煦,加上我剛離開廣袤的草原和怡人的林蔭,因此,辦公室的同事才提議到近郊合租一間房子,我立刻就心動了。他找了一間飽經風霜的木造平房,一個月八十元,正要搬進去時,公司卻把他調到華盛頓,我只好自己一個人搬到郊外。跟我作伴的有一條狗,雖然後來跑了,但至少陪了我幾天;再來就是一輛老舊的道奇,和一個芬蘭女傭,她替我鋪床、做早點,在電爐前面絮絮叨叨,用芬蘭語述說著人生大道理。

這樣寂寞的日子過了一天,還是兩天;一天早晨,有個比我還晚搬來的陌生人,在半路上把我攔了下來。

「西卵鎮怎麼走?」他無助地問。

指完路之後,我繼續往前走,愈走愈不寂寞。我是嚮導,開路者,先來這裡落戶的人。他隨口一問,倒讓我升格成為在地人。

陽光普照,樹木如電影快轉般抽芽長葉,熟悉的信念又重回我的心頭,相信隨著夏天的到來,萬物又會復始重生。

有讀不完的書冊,青春的空氣裡也有呼吸不完的健康氣息。我買了十幾本工作用書,有銀行學、有信用貸款、有投資證券,在書架上一字排開,紅皮燙金的,好似新鑄的錢幣,閃爍著金光閃閃的祕密,只有邁達斯國王、財閥摩根和羅馬富豪梅賽納斯(Maecenas)通曉。除此之外,我滿懷抱負,打算涉獵群書。我在大學也算是文藝青年,曾經替《耶魯學報》寫了一年嚴肅又膚淺的社論。我打算重操舊業,再次成為什麼都會但也什麼都不會的專家──「通才」;我這可不是在打趣,人生還是單從一扇窗子看出去會比較成功。

說來也巧,我租房子的地方正好是北美洲最不可思議的地帶:一座夜夜笙歌的細長島嶼,從紐約往東延伸,島上奇觀處處,其中有兩塊土地特別希奇,就位在距離市區三十公里左右的地方,兩塊土地的輪廓一模一樣,好像兩顆巨蛋,中間隔著稱不上是海灣的海灣;兩邊地角伸出去,深入西半球最歸順的海域,最豐饒的海洋榖倉──長島海灣。這兩塊土地並非完美的鵝卵形,反而像是傳說中哥倫布立起的那顆蛋,底端給敲扁了;縱使如此,海鷗從上空飛過時,看到兩塊一模一樣的土地,一定又驚又奇;而對於只能在地上行走的我們來說,更不可思議的還在後頭:這兩塊土地除了形狀大小之外,再也找不到任何相似之處。

我住的地方是西卵,就是⋯⋯比較沒那麼時髦的那一邊,不過用時髦來區分都還只觸及皮毛而已,兩邊存在著更怪誕而且害人不淺的鴻溝。我租的木屋位在西卵的地角,五十碼外就是海灣,左右兩邊都是別墅,租一季要價一萬二到一萬五。右手邊那一幢不管用什麼標準去看,都可稱得上是氣派輝煌,外型仿法國諾曼第某一座市政廳,單邊矗著塔樓,簇新的磚瓦,爬著稀疏的常春藤,還有一座大理石游泳池,和超過十五公頃的草坪和花園。這是蓋茲比的毫宅,或者說是⋯⋯(因為我當時還不認識蓋茲比先生),某位姓蓋茲比的紳士閑居的宅邸。我住的木屋實在很醜,幸而不大,沒人注意,我才得以欣賞海景和鄰居的草皮,並且因為和富豪比鄰而居感到寬慰,而且一個月租金才八十元。

海灣的對面是一排白色的華邸,時髦的東卵在水邊閃閃發亮。這年夏天的故事,就從我開車到東卵與湯姆.勃肯南一家共進晚餐開始。黛西.勃肯南是我的遠房姪女,湯姆.勃肯南則是我大學同窗,戰後我還到芝加哥讓他們招待了兩天。

黛西的先生擅長體育,是耶魯大學校史上最剽悍的橄欖球邊鋒,當年可說是聞名全美,這種成名得早的人(才二十一歲就在體壇登峰造極),往後的人生總得飽嘗走下坡的滋味。湯姆家境富裕,大學時代的揮霍功力已經天怒人怨,這回他從芝加哥搬來東部,搬家的陣仗更是讓人瞠目結舌,比方說吧,他愛打馬球,就把湖森區老家的馬全都運過來,實在很難想像我的同輩之中居然有人如此富有。

他們搬來東部的原因我不清楚,之前無緣無故去了一年法國,後來又東飄西蕩,哪裡有可以打馬球的有錢人,哪裡就有他們。這次不會再搬了,黛西在電話上說,但是我不相信—不是我會讀黛西的心,而是我覺得湯姆這個人會流浪一輩子,悵惘地追尋當年球場上騷動的風雲,那回不去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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