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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年輕、少不更事的時候,父親給過我一個忠告,至今仍縈繞在我心頭。
「批評別人之前,要記得,」他對我說,「不是所有人都像你,從小就那麼好命。」
父親點到為止,我們父子向來不用多說,他話中有話,我再清楚不過。因此,我絕少妄下斷語,而我這種脾性,惹來許多怪人對我推心置腹,害我被不少無聊人士引為知己。這些怪人的鼻子可靈了,只要這種難得的脾性出現在常人身上,他們立刻嗅出來,然後巴著不放;大學時代,一堆瘋瘋癲癲的張三李四私下跑來找我訴苦,害我遭人冤枉,說我是小政客。這些心底話多半是別人跟我說的。每當我發現不妙,某某某的心事已經冒到嘴邊,我不是假寐、裝忙,就是俏皮人家幾句。年輕人的心事經常抄來抄去,說來說去總是那一套,而且說得坑坑巴巴,顯然語帶保留。保留的話語是無窮的希望。至今我還是害怕會錯看了什麼,所以不敢忘記父親當年自命不凡的弦外之音,並且自命不凡地重述:人生器量,出生已定。
嗯,吹噓完自己的氣度,也該承認凡事總有個底限。人品有基於磐石、有出於泥沼,然而,經歷了某些事,我也不去在乎了。去年秋天,我從東部回來,一心希望全世界穿上制服、立正站好,不准踰矩半步;對於縱情瞥視人心的異秉,我也不想要了。唯獨蓋茲比,也就是本書的主人翁,唯獨他豁免在外。過去他象徵的一切,我都毫不留情地鄙夷;若說人格是一連串成功的手勢,那麼蓋茲比確實了不起,他對時運異常敏銳,有如一具精密的儀器,能夠偵測到萬里以外的地震;這並非美其名為才子風流的優柔善感,他那生來就異乎常人的樂觀,那種羅曼蒂克的嚮往,都是在我認識的人身上所找不著的,將來也不會再遇到的。喔,蓋茲比很好。是那縈繞在他心頭的美夢,以及尾隨在美夢之後的濁濁塵埃,讓我對人心轉瞬即逝的悲喜,暫時失去了興趣。
我們卡拉威家族富裕顯赫,祖宗三代都在美國中西部這座城市落腳,在當地稱得上名門望族。長輩總說我們跟蘇格蘭的大地主蒲克勒公爵同宗,但其實我們這一支系的家業是我大叔公打下的。一八五一年,大叔公來到美國,花錢買了個替身,送到前線去打南北內戰,自己留在後方做起五金批發,這生意就一直傳到我爸手上。
我從沒見過大叔公,但據說我跟他長得很像,還說簡直跟我爸辦公室牆上那幅硬漢肖像一模一樣。一九一五年,我從耶魯大學畢業,正好跟我爸相隔四分之一世紀。不久,我參加遲來的條頓民族大遷徙,人稱歐戰。我反攻殺敵殺了個眼紅,退伍返鄉反覺了無生氣。我的故鄉原本是溫暖的世界中心,如今卻成了荒涼的宇宙邊緣──我決定到東部發展,去學做股票生意。所有我認識的人都靠交易所吃飯,我想多我一張嘴應該也無妨。為了這件事,我的叔伯姑嬸商量了好久,好像在討論要送我上哪一所私立中學,最後才板著臉、猶疑地說:「哎呀,好吧好吧。」爸爸答應資助我一年,後來幾經拖延,終於,在一九二二年春天,我來到東部,心想永遠不回去了。
雖然在城市裡找房子比較實際,但是春日和煦,加上我剛離開廣袤的草原和怡人的林蔭,因此,辦公室的同事才提議到近郊合租一間房子,我立刻就心動了。他找了一間飽經風霜的木造平房,一個月八十元,正要搬進去時,公司卻把他調到華盛頓,我只好自己一個人搬到郊外。跟我作伴的有一條狗,雖然後來跑了,但至少陪了我幾天;再來就是一輛老舊的道奇,和一個芬蘭女傭,她替我鋪床、做早點,在電爐前面絮絮叨叨,用芬蘭語述說著人生大道理。
這樣寂寞的日子過了一天,還是兩天;一天早晨,有個比我還晚搬來的陌生人,在半路上把我攔了下來。
「西卵鎮怎麼走?」他無助地問。
指完路之後,我繼續往前走,愈走愈不寂寞。我是嚮導,開路者,先來這裡落戶的人。他隨口一問,倒讓我升格成為在地人。
陽光普照,樹木如電影快轉般抽芽長葉,熟悉的信念又重回我的心頭,相信隨著夏天的到來,萬物又會復始重生。
有讀不完的書冊,青春的空氣裡也有呼吸不完的健康氣息。我買了十幾本工作用書,有銀行學、有信用貸款、有投資證券,在書架上一字排開,紅皮燙金的,好似新鑄的錢幣,閃爍著金光閃閃的祕密,只有邁達斯國王、財閥摩根和羅馬富豪梅賽納斯(Maecenas)通曉。除此之外,我滿懷抱負,打算涉獵群書。我在大學也算是文藝青年,曾經替《耶魯學報》寫了一年嚴肅又膚淺的社論。我打算重操舊業,再次成為什麼都會但也什麼都不會的專家──「通才」;我這可不是在打趣,人生還是單從一扇窗子看出去會比較成功。
說來也巧,我租房子的地方正好是北美洲最不可思議的地帶:一座夜夜笙歌的細長島嶼,從紐約往東延伸,島上奇觀處處,其中有兩塊土地特別希奇,就位在距離市區三十公里左右的地方,兩塊土地的輪廓一模一樣,好像兩顆巨蛋,中間隔著稱不上是海灣的海灣;兩邊地角伸出去,深入西半球最歸順的海域,最豐饒的海洋榖倉──長島海灣。這兩塊土地並非完美的鵝卵形,反而像是傳說中哥倫布立起的那顆蛋,底端給敲扁了;縱使如此,海鷗從上空飛過時,看到兩塊一模一樣的土地,一定又驚又奇;而對於只能在地上行走的我們來說,更不可思議的還在後頭:這兩塊土地除了形狀大小之外,再也找不到任何相似之處。
我住的地方是西卵,就是⋯⋯比較沒那麼時髦的那一邊,不過用時髦來區分都還只觸及皮毛而已,兩邊存在著更怪誕而且害人不淺的鴻溝。我租的木屋位在西卵的地角,五十碼外就是海灣,左右兩邊都是別墅,租一季要價一萬二到一萬五。右手邊那一幢不管用什麼標準去看,都可稱得上是氣派輝煌,外型仿法國諾曼第某一座市政廳,單邊矗著塔樓,簇新的磚瓦,爬著稀疏的常春藤,還有一座大理石游泳池,和超過十五公頃的草坪和花園。這是蓋茲比的毫宅,或者說是⋯⋯(因為我當時還不認識蓋茲比先生),某位姓蓋茲比的紳士閑居的宅邸。我住的木屋實在很醜,幸而不大,沒人注意,我才得以欣賞海景和鄰居的草皮,並且因為和富豪比鄰而居感到寬慰,而且一個月租金才八十元。
海灣的對面是一排白色的華邸,時髦的東卵在水邊閃閃發亮。這年夏天的故事,就從我開車到東卵與湯姆.勃肯南一家共進晚餐開始。黛西.勃肯南是我的遠房姪女,湯姆.勃肯南則是我大學同窗,戰後我還到芝加哥讓他們招待了兩天。
黛西的先生擅長體育,是耶魯大學校史上最剽悍的橄欖球邊鋒,當年可說是聞名全美,這種成名得早的人(才二十一歲就在體壇登峰造極),往後的人生總得飽嘗走下坡的滋味。湯姆家境富裕,大學時代的揮霍功力已經天怒人怨,這回他從芝加哥搬來東部,搬家的陣仗更是讓人瞠目結舌,比方說吧,他愛打馬球,就把湖森區老家的馬全都運過來,實在很難想像我的同輩之中居然有人如此富有。
他們搬來東部的原因我不清楚,之前無緣無故去了一年法國,後來又東飄西蕩,哪裡有可以打馬球的有錢人,哪裡就有他們。這次不會再搬了,黛西在電話上說,但是我不相信—不是我會讀黛西的心,而是我覺得湯姆這個人會流浪一輩子,悵惘地追尋當年球場上騷動的風雲,那回不去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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