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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皮姑娘 出自:《搜神記》
有個古老的傳說,上古的時候,有個女孩住在十分偏僻的地方,她的父親出外遠行,家裡只有這個女孩子和一匹公馬,由女孩餵養牠。女孩很想念父親,就跟馬開玩笑說:「如果你能替我把父親接回來,我就嫁給你。」馬聽了女孩的話,就掙脫韁繩跑了出去,直到找著了女孩的父親。父親看到馬很驚喜,便騎了上去,馬卻看著跑來的方向,不停的悲哀鳴叫。父親想:「這馬無緣無故這麼焦急的鳴叫,難道是家裡出了事嗎?」便急忙騎馬回家。
因為這匹馬如此的特別,因此主人總是給牠更多的草料,但馬都不肯吃,每次看到女孩子進進出出,就激動的狂亂踢腳。這樣的情況不止一次的發生,女孩的父親十分不解,問女兒是否知道其中緣故,女兒這才把從前對馬開玩笑的事稟告父親。父親緊張地說:「千萬不要聲張,這件事恐怕會使我們受辱,妳這段時間暫且不要出門了。」於是就用弓箭把馬射死了,還剝下牠的皮放在庭院中曝曬。
有一日,父親外出時,女孩與鄰家的女孩子們在曬馬皮的庭院中嬉戲,女孩用腳踢了馬皮一下說:「你是畜生,居然想娶人當妻子嗎?最後被人剝了皮,根本就是痴心妄想啊!」話還沒說完,馬皮居然飛了起來,包裹了女孩飛走了。鄰家的女孩子們又慌又怕,也不敢救她,跑去告訴女孩的父親,父親趕回來四處搜尋,遍尋不到女兒。
過了幾天,父親看到女兒和馬皮變成了蠶,在一棵大樹的樹枝間結了絲,這個蠶繭又厚又大,與平常的繭不同。鄰居的婦女把它取下來餵養,所收的繭是平時的好幾倍大。因此給那株樹取名叫「桑」,就是「喪」的意思。從此,百姓都種養這種樹和蠶,直到現在。
舊說:太古之時,有大人遠征,家無餘人,唯有一女。牡馬一匹,女親養之。窮居幽處,思念其父,乃戲馬曰:「爾能為我迎得父還,吾將嫁汝。」馬既承此言,乃絕韁而去。逕至父所。父見馬,驚喜,因取而乘之。馬望所自來,悲鳴不已。父曰:「此馬無事如此,我家得無有故乎!」亟乘以歸。
為畜生有非常之情,故厚加芻養。馬不肯食。每見女出入,輒喜怒奮擊。如此非一。父怪之,密以問女,女具以告父:「必為是故。」父曰:「勿言。恐辱家門。且莫出入。」於是伏弩射殺之。暴皮於庭。
父行,女以鄰女於皮所戲,以足蹙之曰:「汝是畜生,而欲取人為婦耶!招此屠剝,如何自苦!」言未及竟,馬皮蹷然而起,卷女以行。鄰女忙怕,不敢救之。走告其父。父還求索,已出失之。
後經數日,得於大樹枝間,女及馬皮,盡化為蠶,而績於樹上。其蠒綸理厚大,異於常蠶。鄰婦取而養之。其收數倍。因名其樹曰桑。桑者,喪也。由斯百姓競種之,今世所養是也。
關於《搜神記》
漢魏六朝最具代表性的志怪小說集,作者干寶(?~336),東晉著名史學家及文學家,他從民間大量蒐集了各種關於鬼怪、奇聞、神異以及方士神仙的傳說,也有採自正史中記載的祥瑞、異變等事蹟。原書後來散佚許多,後人從其他許多書中轉載的內容,輯錄在一起,才成為流傳到今天的《搜神記》。
它對後世的中國傳奇小說影響鉅大,像是「唐人傳奇」,以及清初的《聊齋志異》,都有相似的寫作手法。書中的故事,除了生動有趣,也深具警世的意味。
有此一說
干寶年輕時,父親娶了個妾,十分疼愛,令干寶的母親非常妒忌生恨。父親去世後,干寶的母親趁著夫君下葬的時候,把妾推下墓穴一起活埋。十年後,干寶的母親去世,干寶要挖開父親的墓穴將母親一起合葬,竟發現那被活埋的妾趴在父親的棺木上,尚有體溫,於是趕緊將妾救回家,過了幾天才甦醒過來,自稱被埋入墓穴後,干寶的父親常常拿水跟食物給她吃喝,兩人依然相當恩愛。而且,這個妾突然有了超能力,可以預言並斷人吉凶,非常靈驗。後來還改嫁,生了兒子,又活了好幾年。因為這件怪事,干寶於是對鬼神之說產生了濃厚的興趣,寫下了這部《搜神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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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興繩技 出自:《原化記》
唐朝開元年間,皇帝常常下令賜各州縣百姓酒食,舉行大型宴會。這一年又舉行的時候,浙江嘉興的縣司準備了雜耍,要和監司比賽誰的節目比較精采。監司求勝欲望很強,命令各屬下要使出拿手好戲。各監獄官在獄中談起此事,說道:「這次我們要是輸給了縣司,上頭一定會怪罪我們。但只要能策劃一個拿得出手的節目,就可以獲得獎賞。只可惜我們沒什麼本事。」大家到處設法,問有誰有特別的技藝,甚至是上牆爬樹這種都可以,只想找些特別的節目。
這時,獄中有一個囚犯笑著說:「我有一點小技藝,只可惜身在獄中,不能為大人一獻身手。」獄吏很驚訝,問說:「你有什麼本事?」囚犯道:「我會玩繩技。」獄吏對他說:「你要是真有本事,我便向上級報告。」於是將這名囚犯會繩技的事,呈報給獄官。獄官聽了,問說這人是犯了甚麼罪,獄吏回答:「這個人欠稅沒繳,其他倒也沒什麼大罪。」獄官想了想,親自去見了囚犯,問說:「繩技許多人都會玩,只是普通雜耍,你會的有什麼了不起了的嗎?」囚犯說:「我所會的繩技,跟別人的稍有不同。」獄官又問:「怎樣的不同?」囚犯說:「別人玩的繩技,都是將繩子的兩頭綁好,然後在繩上行走跳躍。我只需要一條手指粗細的長繩,大約五十尺長,不用綁住,而是直接拋向空中,就可以在上面騰挪翻覆,有各種各樣的變化。」獄官聽了又驚又喜,遂安排他參加節目演出。
第二天,獄吏將囚犯領到戲場上。各種節目表演完畢之後,就命他表演繩技。這個人捧了一團長繩,放在地上,將一頭擲向空中,繩子竟然像筆一樣有力地豎在空中,一開始拋了兩三丈,後來加到四五丈,長繩一直向天延伸,就像上頭的空中有人拉住一般。觀眾看了都大為驚異。這條繩子越拋越高,竟達二十餘丈,另一端沒入了雲中。接著這名囚犯忽然抓住繩子往上一躍,開始向上攀援,他身子離地,越爬越高,眾人只見他將長繩在空中一拋,像一隻鳥般從旁邊飛出,便在空中不知去向了。這名囚犯於是眾目睽睽之下,就在這天越獄逃跑了。
唐開元年中,數敕賜州縣大酺。嘉興縣以百戲,與監司競勝精技。監官屬意尤切。所由直獄者語於獄中云。黨若有諸戲劣於縣司。我輩必當厚責。然我等但能一事稍可觀者,即獲財利,歎無能耳。乃各相問,至於弄瓦緣木之技,皆推求招引。
獄中有一囚笑謂所由曰。某有拙技,限在拘繫,不得略呈其事。吏驚曰。汝何所能。囚曰。吾解繩技。吏曰。必然,吾當為爾言之。乃具以囚所能白於監主。主召問罪輕重,吏云。此囚人所累,逋緍未納。餘無別事。官曰。繩技人常也,又何足異乎。囚曰。某所為者,與人稍殊。官又問曰。如何。囚曰。衆人繩技。各繫兩頭,然後於其上行立周旋。某只須一條繩,粗細如指,五十尺,不用繫著,拋向空中。騰躑飜覆。則無所不為。官大驚悅,且令收錄。
明日。吏領至戲場。諸戲既作,次喚此人。令効繩技。遂捧一團繩。計百餘尺。置諸地,將一頭,手擲於空中,勁如筆。初拋三二丈,次四五丈,仰直如人牽之。衆大驚異。後乃拋高二十餘丈。仰空不見端緒。此人隨繩手尋,身足離地,拋繩虛空,其勢如鳥,旁飛遠颺,望空而去。脫身行狴,在此日焉。
關於《原化記》
唐代傳奇故事集。作者皇甫氏,生平不詳。內容主要是一些時人傳聞、神仙鬼怪、俠義故事等。
有此一說
中國自古就有使用繩索的雜戲。東漢張衡的《西京賦》中提到:「跳丸劍之揮霍,走索上而相逢。」走索指的是由藝人在懸空的繩索上行走,並表演各種動作。本文中的繩技,可能是來自印度的古老魔術。不過十四世紀的阿拉伯旅行家伊本·巴圖塔(Ibn Battuta)曾在遊記裡提到,他遊歷中國時在杭州也觀賞了「通天繩技」,表演者攀繩之上後,被碎屍拋下,之後又復活。明朝錢希言的《獪園》記載的〈偷桃小兒〉,講的也是類似表演。清代蒲松齡在《聊齋志異》裡的〈偷桃〉故事,靈感或許來自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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