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連載
PART 1. 從心理學能學到什麼?
1-1 以科學觀點研究人的內心世界
據信心理學(psychology)這個詞,是做為德國哲學家魯道夫.郭克蘭紐(Rudolph Goclenius1547~1628)1590年一篇論文的題目首次出現的。一如Psyche(心)與logos(理論)這兩個字所示,心理學是一門研究內心的學問,目的是理論性地研究、科學性地分析「心的構造」。
「為什麼會做這種事?」人之所以常會做出連自己也無法理解的事,乃是因為內心深處那連自己也意識不到的心(潛意識)的存在使然。心理學能夠透過實驗、觀察、面談、及病理學等種種觀點再三驗證,為我們解析這種潛藏於內心深處的謎團。
雖然我們無法直接看見人的內心,但可藉由心理學的知識感受到心的存在。而由於一切事物都與人有關,「心理」也會對一切事物造成影響,可見心理學的研究範圍是無限寬廣的。而由於心理無法如數學或物理般被明確測定,因此也是一門有冒險空間的學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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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里斯多德的心理學
自古便有哲學家及醫學家試圖探究內心。古希臘哲學家亞里斯多德(西元前384~西元前322)就將心定義為生命活動的原理,認為心的活動透過身體展現,也認為不僅是人,動物和植物也都有心。他有一句名言:「精神是最具意義的研究主題」。其著作《何謂心》,也討論到了與現今的心理學共通的主題。此外,相對於古希臘的哲學家柏拉圖(西元前427~西元前347)認為「心是人與生俱來的」(先天論(nativism)),亞里斯多德認為心是類似「生物的原理」、「如白紙般」的東西。
1-2 從動作或行動推測背後的真意
內心的運作(★「內心的運作」為粗體)),或多或少會表現在身體或行動上。因此藉由觀察身體的狀態或行動,可以在某種程度上理解人深藏不露的內心世界。這就好比俗話說人的眼睛會說話,從一個人的眼神裡,可以推測出他此時的心境。
美國心理學家赫斯(Eckhard H. Hess,1916~1986)曾做過一場實驗:他向被實驗者出示男女和嬰兒、抱著嬰兒的女性、男性的裸體、女性的裸體、風景等照片,並測量被實驗者觀看每一張照片時的瞳孔大小。結果發現男性在看到女性裸體照時、女性在看到抱著嬰兒的母親照片時,都有瞳孔放大的現象,讓赫斯得到了人在產生興趣或感到興奮時,瞳孔便會放大的結論。
此外,從一個人的動作、口頭禪、或口誤,也都可以推敲出他的心理。
當然,這種觀察結果可能因人而異,並沒有類似數學公式的標準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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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誤行為
口誤、誤聽、筆誤、會錯意、健忘等均屬於錯誤行為(失錯),在日常生活中頻繁發生,背後原因就是人都有深藏內心的真意。例如誤將「會議開始」說成「會議結束」,可能就是宣佈「會議開始」的不甘,與「真不想開會」的真意有所衝突,最後真意勝過不甘所造成的口誤。意即,心中的潛意識一再對意識產生干涉,妨礙到「聽覺」與「視覺」等方面的認知,便會產生錯誤行為。這種造成錯誤行為的思考方式稱為精神決定論(Psychical determinism),被視為精神分析學的基本邏輯。
1-3 培養抗壓力抵抗世間各種不合理
人在一生中會遭逢形形色色的試煉。有時可能會為難題所苦,導致內心不安。尤其在景氣低迷的現代,不僅加薪難以期待,甚至還可能遭到減薪或裁員。在這樣一個時代裡,每個人的抗壓力都受到了考驗。
這種時候,只要從心理學中學會客觀理解自己的內心如何運作,並培養出面對突發狀況也能臨危不亂的韌性,便能找出脫離苦惱泥沼的對策。此外在人際關係(溝通)方面,也能正確解讀對方的真意,正確判斷自己該如何對處。
不過,心理學認為我們的行動源自各種層次的需求。意即,只要滿足需求,就能保障心理健康。我們都藉由與環境磨合,避免讓可能造成不安、焦慮的不滿或煩惱在心中過度滋生,在不知不覺間學會滿足需求的方法。事實上,在研讀心理學的過程中,就能看出根據各種臨床結果及實驗所導出的解決方法。
例如史托茲的LEAD法,就是將克服逆境的四種心理技巧法則化的方法。至於運動心理學,則是專注於如何克服壓力的研究。除此之外,心理學也能助人找到克服各種難關的智慧。
1-4 為什麼被喜歡或是被討厭?
為什麼有些人要為人際關係所苦?很多時候,是因為在溝通過程中忘記對方和自己不是同樣的人這個前提。了解對方就是解決人際關係障礙的第一步。
不論是親子之間、上司與部屬之間、或情侶之間,這點都是解決各種人際關係的關鍵。
我們常說人與人之間要「建立關係」,心理學就是一門陳述該如何解決解開摩擦的糾結、建立和平的新關係的學問。例如以婆媳問題為首的家庭糾紛可以從家庭心理學、感情糾紛可以從愛情心理學、工作上的問題則可以從工業.組織心理學或職業心理學中找到解方。
人際關係的基礎是一種溝通的循環,就是理解對方,並讓對方理解自己。懂得這點的人可能容易被人喜歡,不懂這點的人則可能被人討厭。而可以讓人檢討自己原本的行為有哪理出問題的,就是心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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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人魅力
指對人的好感惡情感。近接性、他人的身體魅力、類似性法則、互補性、好意的回報性等,都是對人魅力的決定性因素。可能因為和某人「住得很近」便感到親近,這就是近接性。剛認識某人時可能因為可供判斷的資訊過少,而有一開始僅受其容貌或身體魅力吸引、後來才受其內在吸引的傾向,這就是他人的身體魅力。類似性則是指和某人價值觀相近、或有過同樣的經驗。反之,互補性則是指在某人身上找到自己所切缺的特質。好意的回報性,則是指人容易喜歡對自己持有好感者的傾向。
PART 2. 心理學的現在.未來
2-1 隨著人類潛力擴展的心理學
有史以來,人類的心創造出了語言、歷史、文化、技術等,而心理學就是思考這些產物與新的關係的學問。現在的心理學與各種學問接軌,接二連三地發現新的心理法則。
心理學可被粗略地分為基礎心理學(basic psychology)及應用心理學(applied psychology)兩大類。基礎心理學研究的是構成心理學的骨幹的各種現象,應用心理學則是將基礎心理學所發現的法則活用在各種學問上。
近年,應用心理學不斷專門化、細分化,不論是文科還是理科,都開始和心理學展開合作。以在這種背景下誕生的嶄新心理學研究為基礎,從校內輔導、身障福利、老人問題、青少年問題、行銷、產品開發、到災害心理輔導等領域,都活用了心理學的知識。
每當科學技術有所進步、或社會情勢出現變化時,我們都會面臨心理如何因應這些變化的問題。在這種情況下,心理學的研究領域便可能有所擴展。
〔Psychology Q&A〕
Q
據說昔日為了掌握心理的動態,曾在人腦內埋入電線等異物。如今是如何進行實驗的?
A
心理學是以科學的實證方式研究心理動態的學問,實驗當然不可或缺。但要以手術刀剖析心理,還是得等到科學技術夠發達。因此過去的確進行過上述的實驗。
不過,如今隨著電腦科技的進步,只要利用電腦斷層掃描(X-CT)或核磁共振造影術(MRI),無須麻醉或在腦內埋藏電線便能測定腦波,從體外客觀觀察心理的動向。這些功能性神經造影(functional neuroimaging)技術,是現代心理學研究不可或缺的手段。
2-2 治療心理病症的臨床心理學
心不一定永遠都是健康的。有時也會失去均衡,甚至嚴重負傷。臨床心理學(clinical psychology)的目的,就是在這種時候為心理進行治療、改善症狀。
一般認為,臨床心理學是美國心理學家賴特納·韋特默(Lightner Witmer,1867~1956)在賓州大學開設心理開設第一家心理診所時誕生的(他也是首位使用臨床心理學這個名稱的先驅)。
臨床心理學的目的,在於解決厭食症、心身症、犯罪行為、拒學、繭居族、虐待、暴力、憂鬱症、歇斯底里症、思覺失調症、依存症等所有心理病症。而幫助患者解決這些問題的心理學專家,就是臨床心理師(clinical psychologist)。要取得這認證,需要在研究所學習臨床心理學。由於近年心理學漸受矚目,報考者也有增加的趨勢。
但雖說是治療心理病症,臨床心理師並無法使用藥物治療。因此必須仔細觀察患者,分析其症狀及病徵,以最適合的心理療法加以治療。
在這種過程中,最重要的就是熟悉患者的狀況。臨床心理師所採用的,是在心理檢查或面談中儘可能蒐集與其家庭狀況或生長環境等有關的資訊,充分掌握患者人格特質的個案研究法,再以研究結果為基礎進行治療。日本原本多採用個人療法,但近年也開始採納與患者親近者對話、以圖解消其苦惱的各種方法。
〔Psychology Q&A〕
Q
精神科醫師與臨床心理師有什麼不同?
A
一言以蔽之,精神科醫師(psychiatrists)治療時可使用藥物,臨床心理師則是以利用諮商等心理療法助患者恢復正常為目標。日本的醫藥法規定,醫師以外的任何人均不得開立藥物處方。
此外,精神科醫師的工作是找出病徵加以治療,臨床心理師的工作則是幫助為問題所苦的患者克服難關。臨床心理師會向患者進行問卷及輔導治療,精神科醫師也可以採用這些治療手段。
但現狀是,精神科醫師需要同時治療為數眾多的患者,常無法在一位患者身上投注足夠的時間,因此精神科醫師常需要與臨床心理師合作進行治療。
2-3 解析暴力犯罪與社會病理的犯罪心理學
犯罪心理學是一門研究犯罪與人類心理的學問。其目的可粗略分為以下三點:1解析人為何會做出違法行為、2解讀決定犯罪是否成立的目擊者發言的可信度、3研究如何幫助罪犯在服刑完畢後順利回歸社會。
犯罪心理學的研究,以針對犯罪者的訪談法(interview)為主要手段。藉由仔細調查他為何會步入犯罪歧途、他曾經歷什麼樣的成長過程、對他而言這種行為有什麼意義,再利用心理學的知識思考其犯罪的意義。
發生暴力犯罪或犯意不明的隨機殺人時,我們會認為「嫌犯應該是個心理異常的人」。但犯罪心理學認為犯罪者與常人之間並沒有明確的差異。研究「人為什麼會犯罪」的犯罪心理學,重要性就在於此。
實際的犯罪調查也需要心理學的輔助。例如需要救出遭挾持的人質時,負責與犯人交涉的談判專家,會蒐集犯人的精神狀態及現場狀況等資訊,善用心理學、行為科學、犯罪學的知識與話術,力求事件和平落幕。此外,側寫(或罪犯側寫)指的則是在犯罪調查中,以行為科學式的分析推論犯人特徵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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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側寫(profiling)
指從遺留在犯罪現場的種種線索,推測出犯人特徵以利調查的手法。除了犯罪心理學的知識之外,側寫也需要借重人類學等行為科學領域的知識。側寫本是由FBI所開發的手法,但目前利物浦派側寫已經成為這種調查方式的主流。相較於將犯人的行為做分類、再以這些資料為基礎勾勒出犯人輪廓的FBI派,利物浦派較偏向利用統計。這兩種側寫方式統稱為罪犯側寫。此外,確認犯人的藏身處,以鎖定犯人下一次犯案的可能地點的調查方式,叫做犯罪地理側寫(geographic profiling)。
◎審判心理學
目擊者證詞或罪犯口供的可信度、做出判決的法官的心理、受害者及被告的特徵對判決可能產生的影響、以及陪審團員的選擇等各種與審判相關的心理問題,都屬於審判心理學(forensic psychology)的研究範圍。自從日本引進陪審團制度後,審判心理學日漸成為一個備受矚目的領域。
2-4 解析思想控制和洗腦的社會心理學
社會心理學將人的行為視為受到他人的刺激或反應所產生的結果。思想控制或洗腦的相關研究,可說是社會心理學最擅長的主題。除此之外,流行是如何產生的、集團是如何組成的、為什麼有些人喜歡助人有些人則否等,各種社會單位到個人單位的人類行為,都屬於社會心理學的研究範疇。
在操弄人的種種方法中,思想控制可能是最惡劣、同時也最巧妙的方法之一。例如奧姆真理教這類破壞性邪教(破壞信徒的人格、人生觀、價值觀、及社會性的宗教),擅長利用思想控制,在本人毫無自覺的情況下破壞信徒的自我認同,將其人格改造成符合自己的需要。也就是藉由欲望操控及資訊封鎖等對信徒進行支配。因此,受到破壞性邪教的思想控制者,有時會做出超乎常理的犯罪行為。詐騙集團在不知不覺間騙走受害者鉅款的手法,也屬於思想控制的一種。
思想控制與洗腦常被混淆。洗腦這個辭彙第一次出現,是美國記者愛德華.亨特(Edward Hunter,1902~1978)用於形容韓戰時期美國戰俘所受到的審問及思想教育。方法是利用物理性強制力將人體置於拘束狀態,以改變其行為。這種心理的運作方式,就屬於社會心理學的研究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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